陈昌仁因无证擅自从事船舶航行被盐城海事局罚款3000元 海事局严打内河航行违规行为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陈昌仁因存在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情况下擅自从事船舶航行的违法行为,被盐城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的具体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该处罚结果已通过官方渠道完成公示,相关违法主体的水上航行违规行为被正式纳入海事监管的公开惩戒范畴。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对无证从事内河船舶航行的相关人员形成明确警示,进一步强化内河通航领域的资质准入监管力度。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陈昌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209*******0957 |
| 违法案由 | 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人员擅自从事船舶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7012020023-1-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29 |
| 作出处罚机关 | 盐城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陈昌仁,其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人员擅自从事船舶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7012020023-1-2,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3209*******0957,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六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29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盐城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陈昌仁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5日,法定代表人陈昌仁,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射阳县海河镇塘洼村六组113号。
事件点评
本次盐城海事局对个人陈昌仁的无证航行违规处罚,属针对自然人的单独执法行为,未涉及任何市场经营主体,不会对各类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资质信誉及业务开展造成直接影响。相关内河航运类企业可借此强化自身人员资质合规核查,规避同类违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