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星平经贸物流有限公司因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要求保持瞭望被九江海事局罚款2800元 海事部门严打内河航行违规行为筑牢水上安全防线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瑞昌市星平经贸物流有限公司因涉及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照要求保持瞭望的相关内河航行违法情形,被九江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为对涉事企业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相关处罚决定于2026年9月29日正式生效,该处罚将被纳入涉事企业的海事航行信用记录,对其后续内河航运作业的资质核验、通航便利申请等环节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瑞昌市星平经贸物流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A15G |
| 违法案由 | 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照要求保持了望(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102000083-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29 |
| 作出处罚机关 | 九江海事局 |
本次九江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瑞昌市星平经贸物流有限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6*******A15G,其违法事实为内河航行过程中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照要求保持瞭望,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02000083-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本次处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的相关条款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9月29日,作出处罚的机关为九江海事局,本次公示也进一步明确了内河航运企业需严格落实航行安全操作规范,筑牢内河通航安全防线的监管导向。
天眼查数据显示,瑞昌市星平经贸物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日,法定代表人田星,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2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码头镇沿港北路22号。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田星 | 50% | 10 | 2021-11-29 | 2015-11-02 |
| 2 | 江洪波 | 50% | 10 | 2021-11-29 | 2015-11-02 |
综合点评
本次瑞昌市星平经贸物流有限公司因内河航行未保持安全航速、未按要求瞭望被九江海事局处以2800元罚款,属于海事领域常规轻微违规处罚。该事件警示公司需严格落实内河航行安全操作规范,补齐航行安全管理短板,避免后续因同类违规引发更严重的通航安全风险与合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