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地铁临时股东会召开 两项议案均获通过 修订《公司章程》同意比例99.85%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9月29日在上海市闵行区闵北路115号上海虹桥国展中心高誉酒店1楼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俊明主持,召集方为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网络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相关议案逐项审议。
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共204名,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90844804股,该部分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0.93%。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表决情况如下: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结果为通过。A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90418802股,占比99.85%;反对399177股,占比0.14%;弃权26825股,占比0.01%。5%以下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475003股,占比96.42%;反对399177股,占比3.35%;弃权26825股,占比0.23%。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时属于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 关于新增关联交易暨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的议案,审议结果为通过。根据相关规则,关联股东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表决予以回避。A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514479股,占比96.75%;反对347601股,占比2.92%;弃权38925股,占比0.33%。5%以下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514479股,占比96.75%;反对347601股,占比2.92%;弃权38925股,占比0.33%。该议案属于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本次会议由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龙、张博文现场见证,律师出具结论意见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