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孝银因船舶航行未加强瞭望未保持安全航速被杨浦海事局罚款400元 海事安全航行监管持续落地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车孝银因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加强瞭望、未保持安全航速(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杨浦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信息的公开,也将对涉事主体后续的水上航行合规操作形成直接约束,提醒相关航行参与者严格遵守水上交通安全操作规范。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车孝银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加强瞭望、未保持安全航速(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42000466-1-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402*******821X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29 |
| 作出处罚机关 | 杨浦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车孝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加强瞭望、未保持安全航速(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42000466-1-2,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涉事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02*******821X,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29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杨浦海事局。
事件点评
本次杨浦海事局对涉事个人车孝银作出400元罚款的海事处罚,系针对船舶航行关键水域未落实瞭望、安全航速要求的合规警示。该处罚严格依据现行海事及行政处罚相关法律作出,属于单笔金额较低的个人类航行违规惩戒,未涉及相关航运企业主体,不会对对应航运经营主体的正常运营、资质存续造成实质影响,也为相关航运从业者敲响了航行合规操作的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