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福因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规定报进出港信息被中山海事局罚款7300元 海事严打内河船舶信息违规行为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陈金福因涉及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违规行为,被中山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处置结果,是海事管理部门强化内河通航秩序监管、落实船舶动态信息报备要求的具体执法体现。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相关航运从业者严格遵守内河港口船舶进出港信息报备规则,避免同类违规行为引发的通航安全隐患。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陈金福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092050029-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柒仟叁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401*******3636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29 |
| 作出处罚机关 | 中山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清晰可查:被处罚人为陈金福,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92050029-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柒仟叁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401*******3636,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29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中山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陈金福成立日期2016年6月3日,法定代表人陈金福,所属行业为金属制品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漕河镇万丰路70号。
事件点评
本次中山海事局对相关船舶运营主体作出73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事由为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规定报备进出港信息。该处罚是监管部门依规开展的常规执法行为,警示相关航运主体需严格遵守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规,及时准确报送船舶动态信息,规避合规风险,保障内河航运秩序安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