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宏远船务公司因船舶配员不足被梧州海事局罚款4000元 船舶配员需严格符合安全定额要求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桂平市宏远船务有限公司因旗下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被梧州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信息由梧州海事局依法依规对外公示,明确标注了完整的处罚事由、依据及执行内容,相关违规行为直接影响涉事船舶的航行安全合规性,也将纳入该企业的海事监管信用记录范畴。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桂平市宏远船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6XT |
| 违法案由 | 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092020139-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29 |
| 作出处罚机关 | 梧州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为桂平市宏远船务有限公司,其违规行为具体为旗下运营船舶配备的船员数量未达到对应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载明的定额要求,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92020139-1-1,最终处罚内容为处以人民币肆仟元整的罚款,该企业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45*******06XT,本次处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9月29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梧州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桂平市宏远船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3年3月20日,法定代表人梁孟怀,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8人,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广西桂平市西山镇桂贵路东侧15号(四中路口对面)。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谭永昌 | 50% | 25 | 2030-12-31 | 2013-03-20 |
| 2 | 梁孟怀 | 50% | 25 | 2030-12-31 | 2013-03-20 |
点评分析
本次梧州海事局对桂平市宏远船务有限公司作出的船员配员不足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属于内河航运合规类常规警示事项。该处罚督促公司补齐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避航行安全隐患,强化日常运营的合规意识,对公司后续规范内部人员配置、筑牢航运安全防线具备明确的警示引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