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吉祥港航船务工程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张家港海事局罚款1000元 涉内河航行合规红线需警惕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枣庄吉祥港航船务工程有限公司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张家港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处置结果,是海事监管部门强化内河航行秩序管控、规范航运主体作业行为的公开举措。
本次处罚针对枣庄吉祥港航船务工程有限公司的航行违规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处置,该处罚结果将对企业的海事合规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督促相关航运主体严格遵守内河航行相关规则。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枣庄吉祥港航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3081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22010111-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29 |
| 作出处罚机关 | 张家港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被处罚主体为枣庄吉祥港航船务工程有限公司,其涉及的违法事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22010111-1-1,海事部门对其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7*******3081,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29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是张家港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枣庄吉祥港航船务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4月14日,法定代表人马洪会,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4人,注册资本51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1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台儿庄区兴隆二街。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马洪会 | 90% | 45.9 | 2010-04-09 | - |
| 2 | 马洪侠 | 10% | 5.1 | 2010-04-09 | - |
事件点评
本次枣庄吉祥港航船务工程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张家港海事局处以1000元罚款,属于内河航运领域的轻微合规警示。该处罚金额较低,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资金流造成实质冲击,但也为企业敲响了航行合规的警钟,督促其完善航行规则管控流程,规避后续更严重的违法违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