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昂立时任核心高管嵇某因信披违法被上海证监局警告 罚款200万元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9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指A股上市公司交大昂立两起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时任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后续又担任董事、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的嵇某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最终被处以警告及200万元罚款。
据监管部门披露的调查结果,交大昂立的信披违法事实主要涉及两个时间节点的财务披露文件: 其一为2023年8月31日发布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该公告对全资孙公司久鼎典当的2021年度当金补提减值准备,调增2021年度信用减值损失2350万元。监管核查认定该次差错更正会计依据不足,直接虚减2021年度利润总额2350万元,该金额占更正后2021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达213.52%,导致该份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其二为2024年年度报告,交大昂立在2024年末将此前补充计提的2350万元减值损失冲回,该笔操作虚增当年利润总额2350万元,占2024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60.26%,直接导致2024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公开信息显示,案涉业务的背景为交大昂立及其子公司合计持股50%的联营企业昂立小贷,早年曾向兴浦服装等主体发放合计6200万元抵押贷款。2015年1月、5月,交大昂立全资孙公司久鼎典当与昂立小贷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在昂立小贷承担贷款风险的基础上,久鼎典当向兴浦服装发放4700万元当金用于偿还昂立小贷相关贷款。截至2021年末,交大昂立就该笔当金已计提50%比例的减值,对应金额2350万元。后续昂立小贷在2023年9月、10月合计划转4000万元至久鼎典当,该笔款项最初因债权债务关系未确认暂挂其他应付款,后续相关事项确认后公司直接进行了减值冲回操作。
嵇某在听证环节提出多项申辩意见,主张案涉会计处理属于合理的会计专业判断、具备充足事实依据,2024年年报的调整是基于新事实新证据作出,不构成虚假记载,自身已履行审慎义务,量罚过重,请求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上海证监局经复核后全部不予采纳,认定案涉违法事实有多项主客观证据相互印证,《合作协议》中昂立小贷承担贷款风险的约定本应在计提减值时予以考量,两起信披违法事实清晰不存在重复评价,本次量罚已综合考量其岗位职责、参与程度、履职情况等因素,符合过罚相当原则。
本次针对嵇某的处罚明细如下:
| 处罚措施 | 具体内容 |
|---|---|
| 行政处分 | 给予警告 |
| 经济处罚 | 处以200万元罚款 |
上海证监局同时明确,嵇某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国库,同时将注有其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报送上海证监局备案。若对该处罚决定不服,可在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及诉讼期间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