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源宗因不遵守航行通告警告规定被贵港海事局罚款2400元 涉内河交通安全违法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唐源宗因存在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的相关违法行为,被贵港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对应处置结果,是海事管理部门强化内河通航秩序管控、落实航行规则约束的公开举措。
本次处罚涉及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硬性要求,涉事主体需按处罚决定按期足额缴纳罚款,相关违法记录也将同步纳入对应行政相对人的海事信用管理范畴。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唐源宗 |
| 违法案由 | 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082000448-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504*******0031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29 |
| 作出处罚机关 | 贵港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处罚的涉事主体为唐源宗,违法事实为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82000448-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504*******0031,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9月29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是贵港海事局。
综合点评
本次贵港海事局对个人唐源宗作出的2400元罚款处罚,是针对其违反内河航行通告相关规定的合规警示,严格依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对应条例及处罚规定作出,程序合规、依据明确。该处罚可督促相关航运从业者强化航行规则意识,助力辖区内河通航秩序规范,降低内河航行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