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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健辉因使用不符合标准船舶燃油被中山海事局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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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陆健辉因存在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船舶用燃油的违法行为,被中山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严格对照相关环保及行政处罚法律法规作出,是海事部门强化船舶燃油污染管控、筑牢水上大气污染防线的具体执法举措。

该处罚结果的公示也将对辖区内船舶相关作业主体形成警示效应,引导相关从业者严格落实船舶燃油使用的合规要求,主动规避不合规用油的风险。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陆健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418*******431X
违法案由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船舶用燃油(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9092040037-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29
作出处罚机关中山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陆健辉,涉及的违法案由为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船舶用燃油(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92040037-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418*******431X,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六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29日,本次处罚的实施机关为中山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陆健辉成立日期2014年4月24日,法定代表人陆健辉,所属行业为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汇龙镇长龙街387号。


事件点评
本次中山海事局针对涉事主体使用不合规船舶燃油作出5000元罚款的公示,属于常规生态合规类行政处罚。该处罚警示航运相关主体需严格对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核验船舶燃油品质,及时排查燃油合规风险,避免因违规产生信用记录与额外经营成本,保障日常运营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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