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玉兵因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违规被岳阳海事局罚款1500元 涉船舶航行安全合规红线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秦玉兵因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存在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的违规行为,被岳阳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是海事部门针对内河航行船舶关键导航助航设备合规性开展的常态化监管举措,相关违规行为直接影响内河船舶航行定位与动态追踪的准确性,对水上通航秩序埋下安全隐患。
本次处罚信息的公开公示,也将督促相关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及船员严格落实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的日常运维责任,避免同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秦玉兵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210*******1896 |
| 违法案由 |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072050009-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29 |
| 作出处罚机关 | 岳阳海事局 |
本次岳阳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秦玉兵,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072050009-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210*******1896,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29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岳阳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秦玉兵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2日,法定代表人秦玉兵,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石首市(流动)。
事件点评
本次岳阳海事局对涉事主体秦玉兵的千元处罚,属于内河通航领域的常规合规警示案例。该处罚明确指向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运维疏漏的违规情形,既督促相关从业者严格落实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定要求,也为航运相关经营主体划清了AIS系统运维的合规红线,对强化内河航行安全规范意识具备明确的警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