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传善因船舶航行未加强瞭望未保持安全航速被杨浦海事局罚款400元 海事安全合规需时刻重视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唐传善因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加强瞭望、未保持安全航速(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杨浦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信息已通过官方渠道完成公示,相关违法主体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履行处罚决定,其海事相关作业资质及后续航行活动将受到本次处罚记录的合规性约束。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唐传善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加强瞭望、未保持安全航速(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42000861-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408*******4813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29 |
| 作出处罚机关 | 杨浦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唐传善,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加强瞭望、未保持安全航速(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42000861-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涉事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08*******4813,本次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29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杨浦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航行违法处罚信息,进一步强化通航重点区域的航行合规性引导,督促相关航行主体严格落实瞭望、安全航速等法定航行义务,保障辖区海上通航环境的整体安全有序。
事件点评
本次杨浦海事局对涉事个人唐传善作出400元罚款的海事行政处罚,系针对船舶航行关键水域未落实瞭望、安全航速要求的合规警示。该处罚严格依据现行海事及行政处罚相关法规作出,虽仅涉及个人小额处罚,也为航运相关经营主体敲响航行合规警钟,督促相关方强化航行操作规范管理,规避同类通航安全违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