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上海鼎驰江餐饮等借款合同纠纷案11月2日开庭 涉借贷权责认定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张某作为原告,以上海鼎驰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台州鼎驰江旅游有限公司、张某为共同被告,提起的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将于2026年11月2日9时在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由法院商事审判庭负责承办,相关排期信息已通过官方开庭公告渠道对外公示,本次庭审的推进将直接关系到涉案借贷关系的权责认定与后续权益处置。
| 项目 | 详情 |
|---|---|
| 原告/上诉人 | 张某 |
| 被告/被上诉人 | 上海鼎驰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台州鼎驰江旅游有限公司、张某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开庭时间 | 2026年11月2日09:00:00 |
| 法院 |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
| 法庭 | 新楼第三十五法庭 |
| 案号 | (2026)沪0109民初9198号 |
| 承办部门 | 商事审判庭 |
| 主审人 | 张某锋 |
| 开庭类型 | 正式开庭 |
本次涉诉的两家企业分别为上海鼎驰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台州鼎驰江旅游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主体一同被列为共同被告,案件核心围绕借款合同相关权利义务争议展开,目前已排定的开庭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暂未披露涉案具体涉及的借贷金额细节。随着本次庭审的按期推进,相关借贷事实的核查、各方责任的划分将进入司法审理程序,后续案件的裁判结果也将直接影响涉事各方的资金权益与经营相关安排。
点评分析
本次两家企业作为共同被告卷入借款合同纠纷诉讼,相关庭审已完成官方排期公示。后续司法审理将明确借贷权责划分,其裁判结果直接关联企业资金权益与后续经营安排,当前企业需做好应诉准备,厘清相关权责边界,尽可能降低事件对日常经营的潜在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