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合无新能源获20年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渔光互补光伏项目运营资质落定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9月29日消息,国家能源局信息显示,芜湖市合无新能源有限公司获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机关为华东能源监管局,许可证书状态为正常。这意味着该公司已具备依法开展电力业务许可证的许可资历。
| 信息类别 | 具体内容 |
|---|---|
| 企业名称 | 芜湖市合无新能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225MA8NT5JPXC |
| 许可类别 | 发电类 |
| 许可证编号 | 1041823-10078 |
| 许可证核发机关 | 华东能源监管局 |
| 许可证书状态 | 正常 |
| 许可证核发日期 | 2026/09/29 |
| 有效起始日期 | 2023/08/29 |
| 有效到期日期 | 2043/08/28 |
许可信息显示,芜湖市合无新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225MA8NT5JPXC,对应的许可证编号为1041823-10078。该许可证于2026年9月29日核发,有效期限自2023年8月29日起至2043年8月28日止。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常州市天卓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 | 100万元人民币 | 2040-12-27 | - |
以下为芜湖市合无新能源有限公司近期获得行政许可情况:
| 序号 | 决定日期/有效期自 | 截止日期/有效期至 | 许可文件编号/文书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决定/许可机关 | 许可内容 |
|---|---|---|---|---|---|---|
| 1 | 2026-04-20 | 2027-04-20 | 地字第3402812026YG0012623号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5-21号地块安徽无为市62.7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 |
| 2 | 2024-08-26 | 2099-12-31 | 芜辐射环审2024-15 | 关于芜湖市合无新能源有限公司天合安徽无为10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接入日新变110KV线路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 同意 |
| 3 | 2024-04-19 | 2027-04-18 | 无水政〔2024〕63号 | 关于安徽无为市100MW渔光互补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 无为县水务局 | 涉河建设方案 |
| 4 | 2023-08-29 | 2043-08-28 | 1041823-10078 | - | 华东能源监管局 | - |
| 5 | 2023-08-29 | 2043-08-28 | - | - | 华东能源监管局 | 发电类许可事项变更 |
| 6 | 2023-07-26 | 2099-12-31 | 〔无税高〕许准字〔2023〕第〔106〕号 | 国家税务总局无为市税务局高沟税务分局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国家税务总局无为市税务局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 7 | 2023-05-25 | 2025-05-24 | 芜发改能源〔2023〕253号 | 关于芜湖市合无新能源有限公司天合安徽无为10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接入日新变110KV线路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芜湖市合无新能源有限公司天合安徽无为10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接入日新变110KV线路新建工程项目 |
| 8 | 2023-04-26 | 2099-12-31 | 芜环行审〔2023〕101号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 《芜湖市合无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徽无为市10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称《报告表》,无发改备字〔2022〕164号,项目代码:2206-340225-04-01-938476)收悉。经审查,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一、芜湖市合无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徽无为市10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该项目位于无为市泥汊镇境内,利用坑塘水面新建205440块峰值功率为650WP的单晶双面双玻光伏组件,共分36个发电单元,456台16汇1直流汇流箱,36台集中式逆变升压一体装置,占地面积约2400亩。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主要布置有含综合用房、一次设备预制舱、二次设备室、主变场地、SVG无功补偿装置、户外GIS配电装置、仓库、事故池、消防水池及泵房等,设置1台110KV主变压器,户外布置,设1座30M3主变事故油池,升压站占地面积5481.2M2。新建35KV集电线路9.7KM,连接各发电单元。110KV输出线路不在本项目中,需另行评价。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为4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9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比例为0.23。在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结合评估意见、分局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本审批意见的要求建设。一、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优化变电站内设备布置,确保变电站周边电磁环境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相应限值规定,即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为4000V/M、100ΜT。变电站所在处须给出清晰的警示和防护指示标识,确保电力设施和人员安全。(二)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选低噪声设备。变电站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施工期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有关限值规定。(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选择枯水期施工,施工尽量避开水生生物繁殖期,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生态恢复。严格控制光伏组件安装角度,减少反射光对水面和附近区域的影响,光伏组件施工完成后水塘全面恢复水产养殖,不得降低现有 |
| 9 | 2022-03-11 | 2099-12-31 | 91340225MA8NT5JPXC | 营业执照 |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本次芜湖市合无新能源有限公司获发华东能源监管局核发的状态正常的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标志着其正式取得开展发电业务的法定准入资质,是企业全流程合规运营的核心法定背书。该许可证有效期跨度覆盖2023年8月至2043年8月,长达20年的合规周期为其旗下渔光互补光伏项目长期并网运营、参与区域电力市场交易、获取产业链融资提供了稳定的资质支撑。在国内新能源发电项目监管闭环持续完善、合规资质作为市场参与核心前置条件的行业背景下,本次许可落地既是企业前期多环节行政合规流程的最终闭环,也凸显了华东区域新能源项目合规化推进的行业示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