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生松船务有限公司因船舶未按规定保存燃油供受单证和燃油样品被大连海事局罚款5000元 海事部门严抓船舶污染防治合规底线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泰州市生松船务有限公司因涉及船舶未按规定保存燃油供受单证和燃油样品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大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标注了该公司的违法事实、对应处罚依据及具体处置内容,是海事管理部门强化船舶污染防治领域合规监管的公开体现。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相关航运企业进一步规范船舶燃油相关单证与样品的留存管理流程,强化海洋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意识。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泰州市生松船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972Y |
| 违法案由 | 船舶未按规定保存燃油供受单证和燃油样品(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3012060054-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四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29 |
| 作出处罚机关 | 大连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主体为泰州市生松船务有限公司,对应的违法案由为船舶未按规定保存燃油供受单证和燃油样品(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3012060054-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该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972Y,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四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29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是大连海事局。本次处罚公示也向航运行业传递出明确的监管导向,即船舶运营过程中涉及海洋污染防治的各项合规要求均需严格落实,相关单证与样品留存的细节管理不容疏漏。
天眼查数据显示,泰州市生松船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12月13日,法定代表人顾松,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5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泰州市海陵区鹏欣丽都G7幢307室。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顾松 | 100% | 500 | 2008-05-14 | 2004-12-13 |
事件点评
此次泰州市生松船务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保存2026版燃油供受单证和燃油样品被大连海事局处以5000元罚款,属于船舶防污染合规类的常规行政处罚,涉事违规情节较轻,处罚金额不高,不会对企业日常航运经营、资质存续造成重大实质影响。但该处罚也为公司敲响合规警钟,需尽快补全燃油单证与样品的规范管理流程,规避后续更严重的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