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某诉净达环卫等公共道路损害责任纠纷案10月29日开庭将明确各方责任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石某诉上海净达环境卫生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普照建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10月29日13时15分在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佘山第八法庭开庭审理,该案件由佘山人民法庭承办,主审人为陆某。本次涉诉事项将对两家涉事企业的日常合规运营及相关项目责任认定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原告/上诉人 | 石某 |
| 被告/被上诉人 | 上海净达环境卫生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普照建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案由 | 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 |
| 开庭时间 | 2026-10-29 13:15:00 |
| 法院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 法庭 | 佘山第八法庭 |
| 案号 | (2026)沪0117民初28357号 |
| 承办部门 | 佘山人民法庭 |
| 主审人 | 陆某 |
| 开庭类型 | 开庭 |
本次涉诉的两家主体分别为上海净达环境卫生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普照建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涉案事由为公共道路妨碍通行引发的损害责任认定争议,案件案号为(2026)沪0117民初28357号,目前暂未披露具体涉案索赔金额,案件定于2026年10月29日正式开庭,后续庭审结果将直接明确涉事各方在该起公共道路损害事件中的责任划分,也将为同类市政作业、环卫运维场景下的道路安全责任界定提供相应的司法参考案例。
点评分析
本次两家涉事企业涉及的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待2026年10月庭审完成后,判决结果将直接明确各方责任划分,既会影响企业当前合规运营与相关项目的责任认定,也能为市政、环卫领域同类场景的道路安全责任界定提供司法参考,目前因索赔金额未披露,暂无法评估其对企业后续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