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子因未按船舶监督报告处理意见纠正缺陷被三亚海事局罚款200元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石子因未按照《船舶现场监督报告》《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的处理意见纠正缺陷或者采取措施(2026版)的相关违法情形,被三亚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信息的公开,也将对涉事主体的海事领域相关作业信用记录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石子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602*******0779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船舶现场监督报告》《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的处理意见纠正缺陷或者采取措施(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1032010018-1-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二条第二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29 |
| 作出处罚机关 | 三亚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石子,对应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船舶现场监督报告》《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的处理意见纠正缺陷或者采取措施(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1032010018-1-2,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涉事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602*******0779,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二条第二项,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9月29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三亚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石子成立日期2012年3月5日,法定代表人石子,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安徽省界首市新华街54号1户。
综合点评
本次三亚海事局针对涉事主体石子作出的200元小额处罚,事由为未按船舶安全监督相关报告要求纠正缺陷,属于船舶运营环节的轻微合规疏漏。该处罚警示相关航运主体需严格落实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的整改要求,及时闭环各类检查发现的隐患,避免后续因同类疏漏引发更严重的安全风险或合规惩戒,对强化船舶日常运营的合规管理具备明确的提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