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良法善治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来源:内蒙古日报)
转自:内蒙古日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把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高位统筹、系统谋划,着力构建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全域联动工作格局,推动法律条文直抵基层末梢、法治精神嵌入社会肌理,以法治实践彰显模范自治区的责任与担当。
高位统筹,四级联动筑格局
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靠前指挥,多次就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出指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自治区民委等4部门联合制发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细化提出23项具体落实举措推动法律落地见效。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先后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见面会专题介绍法律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各地区、各部门相继印发工作通知、制定任务清单、召开工作部署会议,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四级贯通联动,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学习宣传贯彻“大格局”。
立体传播,多维场景扩声量
各地区各部门坚持“示范带动、全域推进”,以举办系列宣传活动为抓手,整合资源、多维发力,打造立体化普法矩阵。一是集中宣传活动有声势。以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主要内容,举办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主场活动,推出10类54项活动,吸引超万名群众现场参与;全区12个盟市将普法宣传与非遗展演、文博展示、科普体验、便民服务等有机融合,因地制宜举办系列活动,形成主场引领、全域联动的集中宣传态势。二是宣讲展映活动全覆盖。自治区民委制发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工作方案,组织宣讲团成员深入盟市集中宣讲8场次;各盟市相继打造“模范在身边”等宣讲品牌,累计开展宣讲1142场。自治区民委、内蒙古电影集团举办“光影同心 守望相助”优秀电影展映活动,以映前展播法律宣传短片的方式,累计放映860场。三是融媒宣传活动扩声量。各级各类媒体发挥“报、网、端、微、屏”优势,构建多级联动宣传格局。内蒙古日报社开设“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与我同行”专栏,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推出大型融媒体直播《“团结路”上幸福长》,让法治声音直抵各族群众心间。
分众施教,精准滴灌全覆盖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民委等10部门依托坚持分类施策、精准滴灌,实现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全覆盖。在机关,将法律学习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重要内容,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程,推动干部职工普遍轮训、全员覆盖。在企业,依托“车间微课堂”“巾帼宣讲团”等载体,把法治宣传与惠企政策推送相结合,开展普法宣讲500余场。在社区,自治区57家普法责任单位带动盟市、旗县普法责任单位深入包联社区,组织文艺演出、政策宣传、法律咨询等志愿服务。 在嘎查村,依托“石榴籽e起来”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和“送法入乡村”等活动载体,面向20个边境旗(市、区)、18个民族乡(苏木)赠送法治图书5万余册。在学校,发挥法治副校长、“红领巾讲解员”作用,将法律学习嵌入思政课程,运用法治讲座、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等形式,让法治种子在各族青少年心中落地生根。
融入日常,春风化雨润心田
各地区各部门坚持多维发力、场景嵌入,推动普法宣传融入日常、做在经常。“数智互动”精准式普法。自治区民委组织多场网络答题活动,超100万人次参与,并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打造数字化展厅,通过VR互动等形式精准解析法条要义;包头市等地开展法律专场直播;兴安盟设计推出“小兴”“小安”卡通普法IP,推出“AI小兴”智能理论课堂;赤峰市等地推出“快问快答”系列短视频。“服务窗口”嵌入式普法。各地政务服务大厅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等作为普法重点,设置“法治建设”宣传角,分类摆放法律书籍,通过公共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法律图文;各金融机构在业务办理间隙递送宣传手册;各商圈商户借助电子屏滚动播放法律内容。“公共空间”浸润式普法。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小区宣传栏、物业电子屏同步嵌入普法内容;各文博场馆利用展陈空间设置普法专区,将法治精神融入历史叙事与展览陈列;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整合公路沿线广告牌、营运车辆LED屏及道路标识等载体,推动交通枢纽实现宣传全覆盖。
贯通全链,良法善治提效能
各地区各部门坚持立法衔接、实施推进与机制保障同向发力,推动法律条文转化为治理效能、法治精神融入发展实践。一是立法衔接有序推进。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衔接落实工作,开展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有序推进《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修订工作,确保法律规定落细落实;自治区党委印发若干措施、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审核评估机制,全面推进法律贯彻实施。二是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制定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实施方案及讲好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故事的指导意见,引导各族群众坚定“五个认同”;将互嵌融居理念贯穿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市更新全过程,制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升级版工作指引,深入实施“三项计划”,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深化落实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五大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三是保障机制健全完善。坚持和完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修订自治区民委委员制工作规则,持续健全工作机制,凝聚最大合力推动法律贯彻实施。
下一步,内蒙古将锚定在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边疆民族地区共同富裕上继续走在前列,在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安全稳定屏障上继续走在前列的目标任务,以法治之力守护民族团结,以实干之笔书写高质量发展答卷,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常开长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