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甘肃日报
本报兰州9月28日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马颖)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决定》,这一《决定》是推动落实省委关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产业体系现代化水平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决定》起草工作,多次就起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与省科技厅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在起草形成草案初稿的基础上,赴兰州、白银等地的科研单位、高新企业实地察看、座谈交流,先后书面征求了省委政研室、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政府研究室以及兰州大学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建议,并征求省人大其他专委会和常委会工作部门意见,充分采纳吸收,不断修改完善。
《决定》全文共六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把牢深度融合的正确方向、聚焦深度融合的重点领域、畅通深度融合的对接通道、加强深度融合的资源统筹、营造深度融合的良好生态、强化深度融合的组织保障。从制度设计看,《决定》力求形成从方向引领到组织保障的逻辑链条,先明确正确方向和重点领域,解决“为什么融、往哪里融”;再打通对接通道、统筹资源要素,解决“怎么融、靠什么融”;最后落到良好生态和组织保障,解决“如何持续融、谁来推动融”,这一安排立足我省实际,注重与现有政策衔接,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从预期作用看,《决定》既立足当前破解融合堵点,又着眼长远增强发展后劲,它的出台有利于打通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有利于引导人才、技术、资本、数据等创新要素向产业集聚,有利于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加快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决定》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和《决定》要求,加快科技创新领域立法步伐,落实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要求,围绕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支持教育科学行业代表小组活动,统筹做好助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