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庆阳唐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连续两年未报年报失联未整改被西峰区市监局吊销许可证件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关注

9月29日,庆阳市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公开(西)市监罚〔2026〕45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庆阳唐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王志正作出行政处罚。该公司因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监管部门依法吊销相关许可证件。

项目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西)市监罚〔2026〕458号
当事人名称庆阳唐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志正
处罚机关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6年09月22日
处罚种类吊销许可证件
处罚内容吊销庆阳唐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许可证件,共计一项处罚内容
处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违法事实与调查过程

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辖区企业年度公示信息例行核查中,发现庆阳唐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长期未报送年度报告的异常情况,随后对该企业展开立案调查,经查实后依法作出本次行政处罚决定。

主要违法事实

庆阳唐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连续2年及以上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已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但企业始终未对该异常情况进行改正。监管部门进一步核查发现,通过该企业登记的住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科教苑11号楼1单元1304室,无法与企业取得有效联系,符合法定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

调查过程

本次调查由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文嘉、脱丽君负责,二人执法证号分别为甘M28100104870和甘M28100100297。执法人员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确认了该企业未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记录,随后前往该企业登记的经营住所现场核查,未找到该企业相关负责人,也无法通过预留联系方式取得联系,确认了该企业失联、未整改违法情形的事实,形成完整证据链后,依法定程序推进处罚流程。

处罚决定与法律依据

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庆阳唐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已经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的相关要求,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作出吊销该公司许可证件的行政处罚决定。

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告知当事人,如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按照要求,本次行政处罚决定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由监管部门存档。

天眼查数据显示,庆阳唐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2月11日,法定代表人王志正,所属行业为房屋建筑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中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科教苑11号楼1单元1304室。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王志正60%300万元人民币2016年3月22日
郭文剑31%155万元人民币2016年3月22日
郭旭东9%45万元人民币2016年3月22日

点评分析

本次处罚暴露出庆阳唐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规意识严重缺失,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仍未整改,且登记经营场所失联,企业自身经营管理长期失序。此次被吊销许可证件,直接导致企业丧失相关经营资质,经营活动全面终止,法定代表人也将连带承担相应失信约束后果,为漠视合规义务付出沉重代价。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