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居恒物业因超政府定价收取非居民用户水费被曲靖麒麟区市监局罚没3004.68元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9月29日,曲靖市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了云曲麒市监处罚〔2026〕30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云南居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该公司因超过政府定价收取非居民用户水费被处罚。
| 项目 | 详情 |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曲麒市监处罚〔2026〕309号 |
| 当事人名称 | 云南居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处罚机关 | 曲靖市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处罚日期 | 2026年09月22日 |
| 处罚种类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
| 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16.4元;2.罚款人民币2088.28元,两项合计人民币3004.68元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 |
违法事实与调查过程
云南居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麒麟区锦江花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期间,违规超标准收取非居民用户水费,被曲靖市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
主要违法事实
云南居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提供物业服务代收水费的过程中,对非居民用水实际按照7元/立方米的标准收取费用,而该类用水对应的政府定价为5.75元/立方米,该公司超出政府定价收取水费,截至检查发现问题时,多收取的水费共计10441.4元。在监管部门指出该违法行为后,云南居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立即开展退费工作,截至2026年8月25日,已经退还2023年9月至2026年3月期间多收的水费9525元,因业主流动更换频繁、难以联系,剩余916.4元尚未完成退还。该公司自2026年4月起已经按照政府定价5.75元/立方米的标准收取非居民用水费用。
调查过程
曲靖市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云南居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超标准收取水费的线索后,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对当事人相关负责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调取了该公司营业执照、退费明细、整改报告以及情况说明等材料,确认了该公司超政府定价收取水费的违法事实。2026年9月15日,曲靖市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曲麒市监处告〔2026〕04-001号《曲靖市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告知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或申辩。
调查过程中,监管部门确认云南居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案发后能够充分认识自身错误,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且在检查组指出违法行为后主动发布退费公告,完成了大部分多收水费的退还工作,未发现存在因该违法行为造成他人身体健康损害或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相关证据。
处罚决定与法律依据
曲靖市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云南居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超政府定价收取水费的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之规定,同时结合当事人从轻处罚情节,依据《云南省市场监管减轻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条、第七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最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16.4元;2.罚款人民币2088.28元,两项合计人民币3004.68元。
处罚决定书要求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麒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天眼查数据显示,云南居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6月20日,法定代表人袁八平,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2人,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2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云玉路锦江花园小区7—17至20号商铺。股东信息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
| 周红丽 | 60% | 120万元人民币 | 2029年6月30日 |
| 袁八平 | 40% | 80万元人民币 | 2029年6月30日 |
点评分析
本次处罚暴露出云南居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此前对政府定价规则执行不到位,代收水费环节存在合规疏漏。虽公司后续主动完成大部分退费、及时整改收费标准,但剩余未退违法所得被没收并处罚款,也警示微型物业企业需强化价格合规管理,避免侵害业主权益、影响自身经营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