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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艺嘉园艺因连续两年未报年报失联未改正被西峰区市监局吊销许可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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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庆阳市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发布编号为(西)市监罚〔2026〕753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庆阳艺嘉园艺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该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未改正,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已违反企业信息公示相关规定。

项目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西)市监罚〔2026〕753号
当事人名称庆阳艺嘉园艺有限责任公司、郑阳
处罚机关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6年09月22日
处罚种类吊销许可证件
处罚内容吊销庆阳艺嘉园艺有限责任公司许可证件,共计一项处罚内容
处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违法事实与调查过程

针对庆阳艺嘉园艺有限责任公司长期未按规定公示企业信息的线索,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开展现场调查,最终确认该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罚,整个调查过程程序合规,证据完整。

主要违法事实

庆阳艺嘉园艺有限责任公司连续2年及以上未在规定期限内公示年度报告,已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至今未完成整改更正。2026年7月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现场核查时,既无法在该企业登记的经营场所找到该企业,也未发现任何相关经营活动,尝试通过登记的法定代表人郑阳联系电话联络时,确认该号码已经不存在,该企业已经处于通过登记信息无法取得联系的状态。

调查过程

在发现庆阳艺嘉园艺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连续2年未公示年度报告且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况后,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7月10日指派执法人员文嘉、脱丽君,对该企业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本次调查过程中形成了现场检查笔录,取得了见证人出具的现场证明,同时调取了该企业的私营企业基本注册信息,三项证据相互印证,完整确认了该企业的违法事实。

处罚决定与法律依据

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庆阳艺嘉园艺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已经满足《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处罚情形,即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依据上述条款,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作出行政处罚:吊销庆阳艺嘉园艺有限责任公司的许可证件。

本次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22日,如当事人对该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按照市场监管信息公示要求,本次行政处罚决定已依法向社会公示。

天眼查数据显示,庆阳艺嘉园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5月13日,法定代表人郑阳,所属行业为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中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4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朔州东路凤凰大境。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祁积权20%100万元人民币
张雪20%100万元人民币
曹欢欢20%100万元人民币
郑阳20%100万元人民币
祁军辉20%100万元人民币

点评分析
本次处罚暴露出庆阳艺嘉园艺有限责任公司合规管理严重缺位,连续两年未按要求报送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仍未整改,且未及时更新登记信息导致监管方无法联系,最终被吊销许可证件。该处罚直接终结企业相关经营资质,也会对企业信用及后续相关业务开展造成不可逆的负面影响,为同类市场主体敲响合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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