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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牍里的寻常事

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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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杨媚

作为纸张广泛使用之前的主要书写材料,简牍(包括少量帛书)的使用至少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依靠竹木简牍,中国的古老文明得以记载,古人的思想文化得以流布,祖先的知识智慧得以传承,优秀的古代典籍得以保存。本文将选取甘肃简牍博物馆所藏的三件文物,讲述简牍中的鲜活故事。

《元致子方书》

这是一封出土于悬泉置遗址的书信,是一名叫“元”的下级军吏写给他的朋友“子方”的,信写在帛书上,是目前所知两汉地下出土文物中保存最完整、字数最多的私人信件。

在信中,元拜托子方为他办以下五件事:第一,由于自己将要去敦煌屯戍,没有合适的鞋子,所以请子方代买一双鞋,大小是一尺二寸,鞋里得是绢帛,鞋面得是牛皮,这样既舒适又结实,能经得起长途跋涉,买好后请子方带给同事捎回来;第二,请子方为自己挑选五支品质良好的毛笔;第三,拜托子方去一位叫次孺的人家探望并请次孺回信,如果次孺不在,就请他的妻子代为回信;第四,有一个叫吕子都的人想请子方刻一枚私印,但不好意思开口,所以拜托元代请子方刻一枚印文为“吕安之印”的印章;第五,说郭营尉寄了二百钱,请子方代买一支响鞭。

《建武三年候粟君所责寇恩册》

这是1974年在甲渠候官遗址出土的一份东汉初年的法律文书,文书的原告与被告分别是粟君和寇恩。事情的大概经过是这样的:建武二年(公元26年)十二月,一个小官吏甲渠候粟君雇了一位居延县名叫寇恩的百姓去觻得县替自己卖鱼,当时议定的工钱是一头牛和二十七石谷,但鱼价要卖够四十万钱。寇恩没有卖够这个价钱,卖掉赶车时抵用工价的那头牛后才凑了三十二万钱,还差八万,于是粟君扣押了寇恩的一些车器杂物。第二年的十二月,粟君却向居延县廷告状,说寇恩欠牛不还。

居延县廷收到粟君的起诉书后,要求寇恩所在的都乡查明情况。在问案的过程中,寇恩声称自己早已还清了债务,理由是卖鱼时同去的还有粟君的妻子业,途中寇恩给业买过十斤肉和两石大麦,回来时还为她赶车没有收费,而且自己的儿子为粟君捕了三个多月的鱼,却一直没有拿到工钱,加上被粟君扣押的车器杂物,早已超过了所欠的八万钱,况且牛本来是抵用工钱的,根本不牵扯赔偿问题。乡里专管刑狱的官吏也判定寇恩无罪。

粟君看到这个判决后不服,上诉到更高级的太守府,太守府令居延县重查,居延县下令让乡里重新验问,寇恩坚持陈词,而乡里也维持原判并上报。

《元康五年悬泉置过长罗侯费用簿》

这是出土于悬泉置遗址的一份册书,记录了汉宣帝元康五年(公元前61年)长罗侯常惠出使乌孙时,悬泉置招待长罗侯部属384人的事项及费用。

常惠是比较重要的历史人物,曾和苏武出使匈奴,被拘押了19年。在后来的几十年中,常惠曾多次出使乌孙,处理汉朝与乌孙之间的事务。

长罗侯费用簿的背景是这样的:汉宣帝元康二年(公元前64年),乌孙王翁归靡通过常惠向汉朝上书,为其与汉朝解忧公主的儿子元贵靡求婚,这桩婚事有助于汉乌关系,于是朝廷答应了这个请求,最终选定了解忧公主的侄女、元贵靡的表妹相夫作为和亲公主,并为和亲做了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后来朝廷派遣时任光禄大夫的长罗侯常惠等人护送和亲公主到敦煌,但是还未出塞,就听说翁归靡去世,而乌孙并未按事先的约定立元贵靡为王,汉朝廷经过讨论,送和亲公主还朝,和亲之事就此搁浅。

翁归靡死于公元前60年,而《过长罗侯费用簿》所记载的时间,恰恰在前一年的正月,悬泉置接待了长罗侯的384人的大型使团,这个使团就应该与上述的和亲事件有关。简册记载这384人中,军侯以下的各级官吏和戍卒有84人,弛刑士有300人。在这次的接待活动中,悬泉置精心安排,为这些将士提供了丰盛的肴馔。

和亲之事搁浅后,汉乌之间还发生了由此引发的一系列历史事件。但长罗侯费用簿,却记载了史籍中所没有讲述的故事,让我们看到了这一事件中具体细微的另外一面。

人和事,是历史的血肉。简牍中有大人物、有大事件,但简牍中更多的是普通人的故事,是这些普通的人和事所反映的小历史、所折射的大历史。他们很可能只留下了一个名字、一件事,但如果将他们放在历史的时空,回归到历史的现场,就会让我们感受到生命的气息,也得以感受两千年前真实的烟火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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