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富斯特索道娱乐有限公司因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特种设备被大连市市监局罚款3万元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9月29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大市监处罚〔2026〕27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大连富斯特索道娱乐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 项目 | 详情 |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大市监处罚〔2026〕278号 |
| 当事人名称 | 大连富斯特索道娱乐有限公司 |
| 处罚机关 |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处罚日期 | 2026年09月22日 |
| 处罚种类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罚款叁万元整(30,000元)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 |
违法事实与调查过程
该案线索由大连市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至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询问调查后,查实大连富斯特索道娱乐有限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后续依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
主要违法事实
大连富斯特索道娱乐有限公司在大连市中山区劳动公园内运营索道上山滑道下山项目,其中涉案滑道类大型游乐设施于1996年安装投入使用,最后一次定期检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2026年4月30日,大连市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该涉案设备既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也超过了定期检验有效期,随即向当事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停止使用涉案设备并完成定期检验。
当事人同时通过线上网络、现场窗口对外销售滑道、索道通票,在收到监察指令后,仍通过窗口售票方式继续运营滑道项目。后续大连市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案滑车设备依法实施查封强制措施,当事人于2026年7月完成安全评估、探伤检测,并于7月15日取得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合格定期检验报告,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0月31日。
调查过程
2026年5月26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收到大连市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的中市监案移字〔2026〕005号案件线索,反映大连富斯特索道娱乐有限公司涉嫌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同年6月9日,执法人员对该线索开展现场核查,又分别于6月15日、7月21日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进行询问调查,结合公文处理单、当事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材料、询问笔录、定期检验报告、探伤检测报告等证据,固定了案件事实。
2026年9月15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大市监罚告〔2026〕271号),告知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同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处罚决定与法律依据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理认定,涉案设备虽已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但当事人已经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安全评估,且经定期检验合格,因此当事人“使用达到报废条件特种设备未履行报废义务、未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的违法事实不成立。但当事人作为滑道类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在设备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完成定期检验即继续使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的规定,已经构成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
考虑到当事人积极配合案件调查,主动如实承认违法事实、提供证据材料,同时属于初次违法,符合《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规定的从轻处罚情形,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最终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处罚决定书明确,当事人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六十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大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天眼查数据显示,大连富斯特索道娱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5年8月25日,法定代表人程小涛,所属行业为娱乐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17人,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路5号(劳动公园内)。股东信息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
| 克莱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70% | 1400万元人民币 | 1997年8月25日 |
| 大连园林发展总公司 | 30% | 600万元人民币 | 1997年8月25日 |
公司角度点评
本次处罚暴露出大连富斯特索道娱乐有限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存在疏漏,未及时跟进老旧滑道的定期检验工作,收到监管指令后仍违规运营,存在明显安全隐患。虽后续完成安全评估补获合格报告,且属初次违法获从轻处理,3万元罚款也警示企业需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筑牢游乐设施运营的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