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加盟店“快招”沦为“骗招”
北京青年报
李英锋
“全国超500家加盟店,门店存活率超95%”“不收加盟费,全供应链保障”“不是你一个人在开店,是整个团队在背后托举”……近年来,一些加盟店招商的宣传语听起来让人颇为心动,不少商户觉得有连锁总店的经验指导和供应保障,有些还是背靠“大品牌”,便以加盟方式参与到这些“快招”(快速招商加盟)中来。然而,在加盟运营后,一些商户发现事实并非如前期宣传那样,虚假宣传、合同欺诈、乱收费用等问题接连暴露出来。
不少创业者之所以青睐加盟连锁模式,主要是看中了加盟品牌的信誉保障、系统化的经营管理经验、成熟稳定的供应链以及盈利能力等。而一些加盟品牌或快招公司在加盟推广过程中,对上述加盟连锁卖点进行虚假夸大宣传,以背离实际、严重注水的加盟店数量、盈利能力、原材料低成本供应等内容为“原料”,给有加盟意向的人“画大饼”,再通过收取加盟费等方式连环收割加盟者,导致加盟者不仅难以通过加盟经营获利,反而会损失一笔钱财。
加盟连锁是商业特许经营,而从事商业特许经营需要一定的门槛。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特许人必须是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但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典型案例,在加盟店“快招”骗局中,有的特许人仅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的特许人不具备“两店一年”资质,也未向商务部门备案,根本不具备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为了规避监管,有的特许人注册多家空壳公司,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有的特许人将特许经营合同拆分或换装。
加盟店“快招”骗局轻则构成合同欺诈,重则构成合同诈骗罪,不仅会侵犯加盟商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还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被碰瓷品牌的商业信誉乃至整个加盟连锁行业的信誉,妨碍行业健康发展,破坏营商环境,拉低人们的创业投资信心。
不能让加盟店“快招”沦为“骗招”。相关部门有必要监测研究加盟店“快招”骗局的特征、变化,建立联合治理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找准治理切入点,积极获取线索信息,斩断加盟店“快招”骗局的产业链。对于违法次数较多或违法情节较重的特许人,还应实施失信惩戒、从业限制,禁止其法定代表人、高管或实际控制人在一段时间内甚至终生再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
加盟店“快招”骗局屡屡得手,核心诱因之一就是特许人与加盟商之间存在严重信息差。不少加盟商对特许人的主体资质、实际经营能力、服务水平、信用状况等关键信息缺乏了解,直接给了不法特许人靠虚假夸大宣传肆意行骗的操作空间。相关部门要瞄准加盟商面临的实际难点痛点,主动对接加盟商需求,依托现有备案数据、监管信息搭建统一的特许人信息公示库,集中公开符合法定条件的特许人的证照资质、商标专利情况、直营店及加盟店数量等全维度内容,面向所有加盟商开放查询、比对和监督通道。信息一旦全面透明,不法特许人的虚假宣传自然就失去了忽悠空间,这类“快招”骗局也就难以继续运作。
总之,只有打通信息公开堵点、扎紧联合监管篱笆,才能让加盟店“快招”无处遁形,不再沦为坑害创业者的“骗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