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百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获一审判决 需偿还近7026万元本息及相关费用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ST百利近日披露诉讼进展公告,公司此前被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提起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收到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目前案件已处于判决生效阶段。根据判决要求,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对应借款本金、利息及律师费,相关方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浦发岳阳分行对公司持有的山西潞宝兴海新材料有限公司4.9%股权享有最高额优先受偿权。
本次诉讼最早于2026年6月17日由公司对外披露,浦发岳阳分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公司及多名相关方列为被告提起诉讼。根据最新送达的判决书,法院明确了各被告的责任划分,同时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次判决涉及的核心偿付及权责明细如下:
| 判决事项 | 具体内容 |
|---|---|
| 公司需偿付核心款项 | 借款本金6950万元、截至判决前的利息74.27万元、律师费2万元,同时需自2026年4月1日起按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后续利息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 |
| 连带清偿责任主体及范围 | 王海荣、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州百利锂电智慧工厂有限公司在1亿元最高余额内,对公司全部涉案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王丽霞以与王海荣的夫妻共同财产为限对上述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雷立猛、湖南派勒科技有限公司在6950万元最高余额内,对对应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的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 优先受偿安排 | 浦发岳阳分行对ST百利持有的山西潞宝兴海新材料有限公司4.9%股权,在折价、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最高额7000万元范围内的优先受偿权 |
| 诉讼费用分担 |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39.82万元,由全部涉案被告共同负担 |
ST百利同时表示,公司前期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该笔案涉债务确认了相关负债,本次判决仅属于对相关债务的司法确认,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后续公司将持续跟进该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