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荣科收到1.96亿元涉案金额民事起诉书 涉及前期已披露1.35亿元违规担保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ST荣科近日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起的《民事起诉书》,涉案总金额合计1.96亿元,对应担保事项属于公司前期已披露的总额7.85亿元6笔违规担保中的第一笔,本次诉讼不涉及新增未披露违规担保案件,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本次诉讼案号为(2026)辽01民初333号,原告抚顺银行将包括ST荣科、公司前任控股股东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在内的共22名主体列为被告,主张ST荣科就案涉贷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根据公告披露,案涉主债务源于2020年抚顺银行向沈阳致远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发放的两笔流动资金贷款,合计本金余额1.35亿元,截至2025年12月18日累计产生利息、罚息、复息合计6119.50万元,本息总金额达1.96亿元。
针对本次涉诉的担保事项,ST荣科表示,公司档案中不存在案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相关原件、复印件,也无对应用印记录,该担保事项从未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属于公司前任控股股东辽宁国科控制时期发生的违规担保,后续公司将向法院主张该担保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同时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梳理相关事项,积极应诉并与债权人、原实控人协商,争取免除上市公司的相关责任。
本次诉讼中原告提出的核心诉求覆盖主债权实现、各类担保权利行权等多方面内容,核心要点如下:
| 诉求序号 | 具体内容 |
|---|---|
| 1 | 判令沈阳致远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立即偿还全部剩余贷款本金1.35亿元,及截至2025年12月18日的利息、罚息、复息合计6119.50万元,后续按约定标准继续计收罚息、复息直至本息全部清偿 |
| 2 | 对沈阳诚大国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沈阳市于洪区的4处合计29108.02平方米不动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
| 3 | 对成都志诚艺邦商贸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成都市青羊区的20处合计1192.98平方米不动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
| 4 | 对李、白、胡、王**持有的沈阳诚大国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
| 5 | 对崔**2持有的ST荣科2142.29万股普通股、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ST荣科9000万股普通股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
| 6 | 包括ST荣科在内的多名被告对全部贷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 7 | 其余多名被告按对应约定金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或补充赔偿责任 |
ST荣科同时提示,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暂时无法准确评估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此外公告披露,截至本次公告发布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未达披露标准、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合计金额为3932.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3%,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后续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