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润科技重大诉讼获一审判决 涉合计超2.1亿元各类款项偿付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披露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司此前针对六名业绩补偿义务人提起的业绩补偿相关民事诉讼,已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法院支持公司多项核心诉求,涉及各类补偿、违约金及维权费用合计规模超2.1亿元,同时驳回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本次诉讼为万润科技此前针对唐伟、方志明、冯华、杨子明、梁俊及新疆天天向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六名被告提起的业绩补偿纠纷,案号为(2025)粤03民初8671号,公司此前诉讼请求为要求六被告连带支付合计约1.579亿元补偿款及对应违约金、相关项目损失、维权费用等。本次一审判决未支持公司针对被告梁俊的相关诉求,明确了其余五名被告的分项偿付责任,具体判决核心内容如下:
| 责任主体 | 偿付内容 | 涉及金额 | 违约金计算规则 |
|---|---|---|---|
| 唐伟、方志明、冯华、杨子明、新疆天天向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业绩补偿款 | 15789.94万元 | 以15789.94万元为基数,自2025年5月20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三计至实际清偿日 |
| 唐伟 | 违反股票质押义务违约金 | 1000万元 | 无 |
| 唐伟 | 重庆丰都文创产业园项目维权成本 | 17.42万元 | 以17.42万元为基数,自2023年7月18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三计至清偿日 |
| 唐伟 | 重庆丰都文创产业园项目损失 | 1950万元 | 以1950万元为基数,自2023年7月18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三计至清偿日 |
| 唐伟 | 重庆丰都文创产业园项目保证金损失 | 2000万元 | 以2000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1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三计至清偿日 |
| 唐伟、方志明 | 四川天都阆中项目维权成本 | 25.74万元 | 以25.74万元为基数,自2025年5月20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三计至清偿日 |
| 杨子明 | 违反任职约定违约金 | 500万元 | 无 |
| 唐伟、方志明、冯华、杨子明、新疆天天向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律师费、保全担保费及公告费 | 律师费13.8万元、保全担保费7.37万元,公告费以实际发生为准 | 无 |
针对诉讼费用承担,本次案件合计受理费、保全申请费共127.56万元,万润科技已预交全部费用,其中五名共同被告合计负担84.19万元,唐伟另行自行负担38.27万元,杨子明另行自行负担2.55万元,万润科技仅负担2.55万元,公司多预交的1250.1万元诉讼费将由法院退回。若付款义务人未按判决指定时限履行偿付义务,将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万润科技同时提示,目前本案仍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各方当事人均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若有一方上诉则案件最终判决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即便一审判决后续生效,后续执行情况也同样存在不确定性。会计处理层面,本次判决涉及的重庆丰都文创产业园项目1950万元损失及2000万元保证金损失,公司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并计入损益;截至2025年末,公司已针对业绩补偿相关事项合计计提4652.97万元,其中包含已收到的952.56万元现金补偿,以及263万股质押股票按2025年末收盘价计算的3700.41万元公允价值补偿。本次一审判决判定的业绩补偿款及违约金高于已计提金额,但由于判决尚未生效、后续执行存在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相关差额部分目前尚不满足或有资产确认条件,公司后续将根据会计准则要求结合案件实际进展进行对应会计处理。公司将持续跟进该诉讼后续进展,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