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电工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等多项议案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09月28日,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临时股东会在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潘协保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2人,代表股份195,638,4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12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人,代表股份181,178,9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2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0人,代表股份14,459,5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60%。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2人,代表股份18,016,9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557,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5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0人,代表股份14,459,5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60%。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孙静曲律师、魏清馨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审议通过,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也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股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股) | 弃权比例 | 回避股数(股) | 表决结果 |
|---|---|---|---|---|---|---|---|---|---|---|
| 1.00 |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95,617,319 | 99.9892% | 700 | 0.0004% | 20,400 | 0.0104% | 0 | 审议通过 |
| 1.00 |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7,995,826 | 99.8829% | 700 | 0.0039% | 20,400 | 0.1132% | 0 | 审议通过 |
| 2.00 |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23,594,815 | 99.9088% | 1,030 | 0.0044% | 20,500 | 0.0868% | 172,022,074 | 审议通过 |
| 2.00 |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4,756,775 | 99.8543% | 1,030 | 0.0070% | 20,500 | 0.1387% | 3,238,621 | 审议通过 |
| 3.00 |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23,594,915 | 99.9093% | 1,030 | 0.0044% | 20,400 | 0.0864% | 172,022,074 | 审议通过 |
| 3.00 |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4,756,875 | 99.8550% | 1,030 | 0.0070% | 20,400 | 0.1380% | 3,238,621 | 审议通过 |
| 4.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23,595,045 | 99.9098% | 800 | 0.0034% | 20,500 | 0.0868% | 172,022,074 | 审议通过 |
| 4.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4,757,005 | 99.8559% | 800 | 0.0054% | 20,500 | 0.1387% | 3,238,621 | 审议通过 |
其中提案2.00、3.00、4.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