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必集团临时股东会补选非独立董事 副董事长陈红主持会议 赵彦芳以99.96%得票率当选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09月28日,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在上海市长宁区安化路492号德必易园A座8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陈红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核心议程为审议补选非独立董事相关议案。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8,737,3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6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8,076,4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1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60,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5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见证律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仅审议1项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股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 | 弃权比例 | 回避股数 | 表决结果 |
|---|---|---|---|---|---|---|---|---|---|---|
| 1.00 |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58716615 | 99.96% | 15690 | 0.03% | 5000 | 0.01% | 0 | 通过 |
| 1.00 |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640160 | 96.87% | 15690 | 2.37% | 5000 | 0.76% | 0 | - |
本次会议选举赵彦芳女士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备查文件包括: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