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纺城子公司涉3.71亿元委托合同纠纷 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披露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收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一审民事判决书,该案件涉及的征收补偿款本金达3.71亿元及对应利息,目前判决效力尚未最终确定,暂无法判断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据公告披露,本次诉讼的原告为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办事处,被告为绍兴市棒球未来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案由为委托合同纠纷,柯桥区法院于2025年12月10日正式立案受理,后续根据原告申请完成了对应财产保全执行程序。公司全资子公司作为第三人参与本次诉讼,未处于原被告的直接权责主体位置。
本次一审判决的核心权责划分全部指向案件被告,具体判决内容如下:
| 判决事项 | 具体要求 |
|---|---|
| 款项支付义务 | 被告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征收补偿款37115.30万元 |
| 利息支付标准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需支付逾期付款利息1544.96万元;2025年12月1日起至实际款清之日止,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持续计算 |
| 迟延履行责任 | 若被告未按指定期间履行给付义务,需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诉讼相关费用 | 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申请费等全部由被告绍兴市棒球未来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
轻纺城方面同时提示,本次出具的文书属于一审判决,目前涉案各方是否在法定时限内提起上诉、后续案件进展及最终执行情况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暂时无法判断本次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实际影响。公司后续将密切跟进事项进展,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