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中远航运公司因未按规定标明船名等被泰州海事局罚款1000元 涉船舶标识合规红线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兴化市中远航运有限公司因涉及未按照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或者遮挡船名、船籍港、载重线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泰州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严格依照海事行政执法公开要求发布,相关违法情形属于内河航运安全监管中的重点核查事项,该处罚结果将对涉事企业的海事合规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兴化市中远航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408U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或者遮挡船名、船籍港、载重线(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9201047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28 |
| 作出处罚机关 | 泰州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为兴化市中远航运有限公司,其违法事由为未按照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或者遮挡船名、船籍港、载重线(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92010472-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该企业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408U,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28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泰州海事局。海事部门提示辖区航运企业需严格落实内河交通安全相关规定,规范船舶标识标注,主动排查合规隐患,避免因标识不合规影响船舶正常营运秩序。
天眼查数据显示,兴化市中远航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4月10日,法定代表人吉永林,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11人,注册资本508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8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兴化市戴南镇顾庄村城介宏西三巷66号。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吉祥 | 49.2126% | 250 | 2040-11-28 | 2015-06-05 |
| 2 | 吉永林 | 28.5433% | 145 | 2040-11-28 | 2003-04-10 |
| 3 | 吉祥云 | 22.2441% | 113 | 2040-11-28 | 2003-04-10 |
事件点评
兴化市中远航运此次因船舶标识不合规被泰州海事局处以千元小额罚款,属于内河航运常规合规警示类处罚。该事项涉及的违法情节轻微,未触及核心运营资质,千元罚金对公司当期经营、现金流无实质影响。公司可通过规范船舶标识管理快速完成整改,避免后续同类违规产生更严重的信用或运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