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通达联运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泰州海事局罚款1000元 内河航行合规需重视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海安通达联运有限公司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相关违法情形,被泰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企业的违法事实与对应处置结果,是海事管理部门强化内河航行秩序监管的公开落地举措。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直接影响海安通达联运有限公司的海事领域信用记录,督促其后续严格遵守内河航行相关规则,规避同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海安通达联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3479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92020326-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28 |
| 作出处罚机关 | 泰州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海安通达联运有限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3479,其触发处罚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92020326-1-1,最终被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9月28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泰州海事局,整个处置流程符合海事行政处罚的合规要求,也为内河航运相关经营主体划出了明确的航行规则红线。
天眼查数据显示,海安通达联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6年1月22日,法定代表人田玉彬,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6人,注册资本583万人民币,实缴资本83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海安高新区(原胡集镇)人民路36号。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田玉彬 | 51.458% | 300 | 2029-08-07 | 1996-01-22 |
| 2 | 包怀英 | 48.542% | 283 | 2029-08-07 | 2024-08-13 |
事件点评
海安通达联运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泰州海事局处以1000元罚款,该处罚依据内河交通安全及海事行政处罚相关法规作出。本次处罚金额较低,属于轻微合规警示,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资金流造成实质冲击,但也提醒企业需强化航行规则管控,规避后续更严重的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