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东海因未按规定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被泰州海事局罚款1000元 海事处罚公示合规有据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许东海因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时,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被泰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依据相关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及行政处罚法律法规作出,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涉海事行政相对人信用档案,对其后续相关海事业务办理的信用评估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许东海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92010635-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402*******7633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28 |
| 作出处罚机关 | 泰州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涉事主体为许东海,违法事实为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92010635-1-1,处罚执行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其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02*******7633,作出该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28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泰州海事局。海事部门提示,所有船舶相关责任人需严格遵守内河港口进出港信息报告相关规定,主动履行报备义务,共同维护内河通航秩序安全稳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许东海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4日,法定代表人许东海,所属行业为畜牧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红安县太平桥镇。
事件点评
本次泰州海事局对自然人许东海作出的千元处罚,属于针对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依规报送信息的常规监管执法案例,处罚严格契合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规要求,且适用了行政处罚从轻条款,合规性清晰。该案例也为内河航运相关市场主体敲响合规警钟,督促相关从业者严格落实进出港信息报备义务,规避同类违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