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兆驰股份临时股东会审议对子公司日常经营担保议案 同意比例达99.47%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关注

2026年09月24日15:00,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128号兆驰集团大厦B座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顾伟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929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98,524,4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0.089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28,245,3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542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2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70,279,0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3.5467%。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远程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仅审议1项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同意股数(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数(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数(股) 弃权比例 回避股数(股) 表决结果
1.00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165,950,529 99.4688% 5,228,250 0.4460% 998,600 0.0852% 226,347,030 通过
1.00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议案》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51,012,429 89.1214% 5,228,250 9.1340% 998,600 1.7446% 0 通过

公司股东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226,347,030股,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吴传娇律师、史一帆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