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志生因船舶违规停泊被连云港海事局罚款2900元 违规停泊涉海上交通安全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冯志生因涉及船舶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码头、泊位、装卸站、锚地、安全作业区停泊或停泊行为危及其他船舶、海上设施安全的相关违法情形,被连云港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严格依照相关海事及行政处罚领域的法律法规作出,相关公示信息已同步纳入海事监管信用记录,将对当事人后续的相关海事作业活动合规性核验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冯志生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209*******7733 |
| 违法案由 | 船舶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码头、泊位、装卸站、锚地、安全作业区停泊或停泊危及其他船舶、海上设施的安全(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7002000141-1-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九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27 |
| 作出处罚机关 | 连云港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冯志生,对应的违法案由为船舶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码头、泊位、装卸站、锚地、安全作业区停泊或停泊危及其他船舶、海上设施的安全(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7002000141-1-2,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209*******7733,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九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27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连云港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此类处罚信息,进一步强化海上通航秩序警示引导,督促各类涉海作业主体严格落实安全停泊相关规范要求,防范海上交通安全隐患。
天眼查数据显示,冯志生成立日期2015年5月28日,法定代表人冯志生,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2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如皋市城北街道城北社区(城北市场内摊位)。
点评分析
本次连云港海事局对自然人冯志生的2900元罚款,属于针对个体船舶停泊违规的常规行政执法行为,不涉及任何企业主体,不会对相关航运类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资质存续及信用评级产生直接关联影响,也未触及行业层面的合规红线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