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清雅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诉临桂区政府等委托创作合同纠纷案10月27日开庭将明确项目权责划分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海清雅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桂林市临桂区兴临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桂林市临桂区城昇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涉及委托创作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10月27日14时在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由法院执行裁判庭负责承办,主审人为方某,案件案号为(2026)沪0151民初9140号,本次开庭将围绕案涉委托创作合同的权责争议展开审理。本次诉讼事项的推进,将直接关联各方此前约定的委托创作项目履约情况认定,对相关主体后续的项目款项结算、权责划分均会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原告/上诉人 | 上海清雅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 被告/被上诉人 |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桂林市临桂区兴临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桂林市临桂区城昇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案由 | 委托创作合同纠纷 |
| 开庭时间 | 2026-10-27 14:00:00 |
| 法院 |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
| 法庭 | 院部第十法庭 |
| 案号 | (2026)沪0151民初9140号 |
| 承办部门 | 执行裁判庭 |
| 主审人 | 方某 |
| 开庭类型 | 开庭 |
本次涉诉的主体为上海清雅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与桂林市临桂区三家相关单位,争议围绕委托创作类项目的合同履行展开,目前暂未披露案涉项目的具体标的金额,案件定于2026年10月27日正式开庭审理,后续庭审结果将直接明确各方在该委托创作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划分,也将为同类文化委托创作类项目的履约纠纷处置提供相应的参考样本。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清雅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8年7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黄宜桂,所属行业为其他文化艺术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1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瀛东村53号3幢2781室(上海智慧岛数据产业园)。股东信息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
| 黄宜桂 | 90% | 450 | 2038-07-01 |
| 张祖艳 | 10% | 50 | 2038-07-01 |
点评分析
本次上海清雅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提起的委托创作合同纠纷诉讼,待庭审明确权责后,将直接影响涉案项目的款项结算,若公司诉求得到支持,可追回对应项目收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该诉讼也将为其后续同类文化委托创作项目的履约风险防控提供参考,进一步规范自身业务的合同管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