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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松峰物业诉上海熹钦实业等房屋租赁纠纷案10月27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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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海松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上海熹钦实业有限公司、朱某、沈某列为共同被告,涉及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该案将于2026年10月27日9时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属于企业日常经营中常见的商事纠纷范畴,后续庭审进展及判决结果将直接影响涉诉各方的权责划分与相关权益落地。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上海松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熹钦实业有限公司、朱某、沈某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0-27 09:00:00
法院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法庭院部第二十九法庭
案号(2026)沪0112民初33817号
承办部门民事审判庭
主审人张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的主体为上海松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熹钦实业有限公司,纠纷围绕房屋租赁相关权利义务争议展开,目前公告披露的案件案号为(2026)沪0112民初33817号,开庭时间定于2026年10月27日,截至公告发布阶段相关涉案金额暂未对外公示,后续各方将在民事审判庭的主持下完成庭审流程,厘清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相关争议问题。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松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11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魏方媛,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玉树路136号5幢1层102室。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魏方媛99%49.52029-11-30
刘娟1%0.52029-11-30

综合点评
本次上海松峰物业作为原告发起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中小物业企业日常经营中常见的商事争议。目前涉案金额暂未公示,若后续胜诉,可厘清租赁权责、追回相关权益,对其规范经营秩序有正向作用;因企业规模偏小,最终判决结果的影响仍需后续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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