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知识】小店经营中这些个税误区,你都知道吗?
(来源:上观新闻)
个体工商户在经营中,往往存在一些个人所得税方面的认识误区。今天,我们以“超好吃包子铺”为例,以问答形式和大家一起来学习相关个税知识!
情形一
政策解析
个体工商户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情形二
政策解析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情形三
政策解析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情形四
政策解析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供稿、制作:黄贝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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