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研精机发布2026年9月修订版《公司章程》 明确注册资本1.2亿元 完善公司治理全维度规则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正式披露2026年9月修订的《公司章程》,本次修订后的章程对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义务、经营运作规则、财务分配机制等核心事项作出全面细化规范,进一步夯实上市公司合规运营的制度基础。
根据章程披露信息,华研精机前身为广州华研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通过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2021年4月9日获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审核通过,2021年10月9日获中国证监会首发注册批复,同年12月15日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截至本次章程修订,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万元,全部为普通股,股份总数达12000万股。
章程中明确披露了公司设立阶段的发起人及初始认购股份情况:
| 序号 | 发起人姓名/名称 | 认购股份数量(万股) | 出资时间 | 出资方式 |
|---|---|---|---|---|
| 1 | 包贺林 | 3429.324 | 2017.10.31 | 净资产出资 |
| 2 | 温世旭 | 3429.324 | 2017.10.31 | 净资产出资 |
| 3 | 广州市葆莱投资有限公司 | 857.331 | 2017.10.31 | 净资产出资 |
| 4 | 广州旭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857.331 | 2017.10.31 | 净资产出资 |
| 5 | 广州市葆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426.690 | 2017.10.31 | 净资产出资 |
| 合计 | 9,000.000 | - | - |
在公司治理架构层面,本次修订后的章程作出多项明确安排: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1名职工董事、3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配备1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大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将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相关职权,全面覆盖财务审核、监督评估等核心职能。
针对股东权益保障,章程细化了多项实操规则: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申请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主体可依法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以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开展相关征集活动。同时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作出严格约束,明确其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若指示董事、高管从事违规行为将与相关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
在经营决策权限划分上,章程清晰界定了股东会与董事会的权责边界:涉及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关联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等重大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未达股东会标准的交易事项由董事会分级审批,未达董事会标准的可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决策,保障运营效率的同时筑牢风险防线。
利润分配机制方面,章程明确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并根据公司不同发展阶段设定差异化现金分红最低比例要求: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最低达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最低达20%,充分兼顾投资者回报与公司长期发展需求。
此外,本次修订后的章程还对股份回购、对外担保审批、独立董事履职规则、内部审计体系、合并分立清算等事项作出全面细化规范,所有条款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监管部门最新要求,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