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博临时股东会选举两名独立董事 章晓科以99.91%得票率高于阮永平的99.91%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09月24日,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在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65-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寅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核心议程为审议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改选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议案。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5人,代表股份365,925,3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619%。
本次会议审议的累积投票提案表决相关情况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股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股) | 反对比例 | 表决结果 |
|---|---|---|---|---|---|---|---|
| 1.01 | 选举阮永平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总表决情况 | 365,578,967 | 99.91% | - | - | 当选 |
| 1.01 | 选举阮永平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69,299 | 16.67% | - | - | - |
| 1.02 | 选举章晓科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总表决情况 | 365,586,566 | 99.91% | - | - | 当选 |
| 1.02 | 选举章晓科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76,898 | 18.50% | - | - | - |
本次提案1.00为累积投票提案,已逐项表决,且每项子议案得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阮永平、章晓科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且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超过六年。阮永平、章晓科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陈复安、祁慧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