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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新人,关于开展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常态化资格认证工作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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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新县公共服务局

关于开展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常态化资格认证工作的提示

一、认证范围

        企业职工(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供养亲属待遇人员(包括企业养老保险供养遗属和工伤保险供养亲属)。

二、认证时间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每年认证一次,认证周期为每年1-12月份,且两次认证间隔时间不超过12个月(例:2026年2月认证成功后,下次认证需在2027年1月底前完成)。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供养亲属待遇领取人员每半年认证一次,分别为1-6月份认证一次,7-12月份认证一次。(尽量避开6月和12月两个临近认证期结束时间认证,防止认证平台不能及时识别认证的情况)

为避免忘记时间认证造成待遇暂停,鼓励一年内进行多次认证。

三、认证方式

1. 通过“河北人社”、“雄安智慧社保”手机App进行认证,下载并安装软件,首页点击“待遇资格认证”模块,输入需要认证人员的身份证号,点击“刷脸认证”即可完成认证。此认证方法不需要注册,可以为多人进行认证。同时可以在此模块里查询以往认证记录,查看最近一次认证时间,距离目前是否超过认证周期。(待遇资格认证操作指南附后)

2. 无法通过手机APP认证的人员,由各单位、各乡镇社保服务部门或村协办员进行线下人工辅助认证。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认证全程免费,各待遇领取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认证。对未通过认证的人员,将按照规定暂停待遇发放,直至通过资格认证再恢复领取资格。

(二)冒领养老金需负法律责任。如待遇享受人员死亡、服刑或重复领取社保待遇的,家属应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虚报、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可提请同级人社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基本养老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和个人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移送公安机关。

社保中心咨询电话:0312-5321528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咨询电话:0312-5338010

2026年9月20日

雄安智慧社保APP待遇资格认证操作指南

第一步:下载并安装“雄安智慧社保”APP。

第二步:在手机中找到并打开雄安智慧社保APP。

第三步:点击图中“待遇资格认证”。

第四步:选择“本人资格认证”或“为他人资格认证”。

第五步:在输入框中录入身份证或点击“照相机”上传身份证图片后点击“查看信息”。

第六步:在输入框中录入联系电话。

第七步:信息确认无误,点击“提交”按钮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第八步:人脸识别通过,提示认证成功后,在“认证历史”可以查看已认证的记录。

▌本文来源:安新公共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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