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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通报:西安大农食品原味葵花籽因过氧化值超标抽检不合格 涉事产品已被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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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信息显示,在其2026年9月18日公示的《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4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中,涉及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类的原味葵花籽产品被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本次抽检覆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品类下的瓜子细类,由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承担相关检验工作,该不合格产品的相关信息已被纳入官方公示的不合格产品名录。

该不合格产品的相关公示,将直接影响涉事生产经营主体的市场信誉,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同类炒货产品时留意产品品质与储存状态。

项目详情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委托方:西安大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者:西安乐哈哈食品有限公司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委托方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80号盛龙广场A区1号楼1单元2601-325室;生产者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洩湖镇食品产业园8号
被抽样单位名称蓝田县喜来客购物广场
被抽样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洩湖镇街道
样品名称原味葵花籽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2026-04-15
保质期2个月
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检验值1.1g/100g
标准值≤0.80g/100g

根据本次市场监管总局通报的完整信息,该批次不合格原味葵花籽的委托生产主体为西安大农食品有限公司,实际生产主体为西安乐哈哈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方注册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80号盛龙广场A区1号楼1单元2601-325室,生产厂区坐落于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洩湖镇食品产业园8号;该产品的抽样地点为蓝田县喜来客购物广场,经营场所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洩湖镇街道。该款原味葵花籽无标注规格型号与商标信息,产品生产日期为2026年4月15日,标注保质期为2个月,经检验其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实测值为1.1g/100g,超出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0.80g/100g的限值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已要求相关属地监管单位对涉事主体开展后续核查处置工作,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并及时防控相关食品安全风险。


综合点评
本次西安大农食品委托生产的原味葵花籽抽检过氧化值超标,暴露出代加工环节品控疏漏。涉事企业需立即排查生产存储流程,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防范同类问题,避免品牌信誉与市场信任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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