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通报:吉林省杜莉雅食品有限公司辣卤花生因违规用脱氢乙酸抽检不合格 涉事产品已启动核查处置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信息显示,在2026年9月18日公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4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中,标称吉林省杜莉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松原市阿尤布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辣卤花生被检出不合格,该批次产品属于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类下的花生制品范畴,先后经初检机构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复检机构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确认不合格结果属实。本次抽检不合格的情况,将直接涉事企业的产品信誉与市场口碑带来负面影响,也提醒相关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
| 项目 | 详情 |
|---|---|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吉林省杜莉雅食品有限公司 |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合隆镇北青年路与隆新路交汇食品产业园1-2厂房 |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松原市阿尤布食品有限公司 |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伯都乡于家村 |
| 样品名称 | 辣卤花生 |
| 规格型号 | 408克/袋 |
| 商标 | 春城蜜语 |
| 生产日期 | 2026-03-29 |
| 保质期 | 九个月 |
| 不合格项目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
| 检验值 | 0.0236g/kg |
| 标准值 | 不得使用 |
根据本次市场监管总局通报的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该批次不合格辣卤花生由吉林省杜莉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地址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合隆镇北青年路与隆新路交汇食品产业园1-2厂房,由松原市阿尤布食品有限公司作为被抽样单位,经营地址为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伯都乡于家村,产品规格为408克/袋,商标为春城蜜语,生产日期为2026年3月29日,标注保质期为九个月。该批次产品检出的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实测检验值为0.0236g/kg,而对应食品类别中的国家标准明确规定该类产品不得使用该种食品添加剂,初检与复检机构的结果一致,确认了不合格事实的有效性。
天眼查数据显示,吉林省杜莉雅食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4年11月28日,法定代表人杨彦海,所属行业为农副食品加工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长春市农安县合隆镇北青年路与隆新路交汇食品产业园1-2厂房。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杨彦海 | 100% | 10 | 2029-11-20 | 2024-11-28 |
事件点评
本次吉林省杜莉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春城蜜语”辣卤花生,因违规检出不得使用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被市场监管总局通报,虽检验值0.0236g/kg偏低,但触碰食品添加剂合规红线,将直接冲击企业产品口碑与区域市场信任度,倒逼其全链条优化生产质控体系,规避后续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