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乐陵市三发调味品有限公司白芷因二氧化硫残留量抽检不合格 涉事产品已被核查处置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信息显示,在2026年9月18日印发的《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4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中,标称生产企业为乐陵市三发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其他香辛料调味品类产品白芷,被列入本次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名单,该批次产品由江苏京东旭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相关点位被抽样,经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检验后判定为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规定。
该不合格产品的相关公示信息将直接影响涉事企业的市场信用评级,同时也为广大消费者选购同类香辛料调味品作出明确风险提示。
| 项目 | 详情 |
|---|---|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乐陵市三发调味品有限公司 |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孔镇镇张桥街东首8号 |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江苏京东旭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19号恒通大厦416—429室—YS0066 |
| 样品名称 | 白芷 |
| 规格型号 | / |
| 商标 | / |
| 生产日期 | 2026-03-12 |
| 保质期 | 24个月 |
| 不合格项目 | 二氧化硫残留量 |
| 检验值 | 0.829g/kg |
| 标准值 | 不得使用 |
根据本次市场监管总局通报的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完整信息,本次涉事的不合格白芷产品标称生产主体为乐陵市三发调味品有限公司,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孔镇镇张桥街东首8号,该批次样品的被抽样单位为江苏京东旭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应经营地址为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19号恒通大厦416—429室—YS0066;该款白芷产品未标注单独规格型号与专属商标,生产日期为2026年3月12日,标注保质期为24个月,经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检验后发现其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检验值达到0.829g/kg,而对应食品安全标准明确规定该类其他香辛料调味品中二氧化硫不得使用,该批次产品的实测指标明显不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天眼查数据显示,乐陵市三发调味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3月16日,法定代表人陈国勇,所属行业为食品制造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孔镇镇张桥街东首8号。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陈国勇 | 100% | 100 | 2030-03-16 | - |
事件点评
本次乐陵市三发调味品生产的白芷香辛料被检出违规使用二氧化硫,涉事产品流通于京东旗下平台,将直接冲击企业质量信誉,或触发监管后续溯源整改、处罚,倒逼企业补全生产管控漏洞,也警示线上食品销售方强化入品核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