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创达临时股东会审议多项议案 涉及节余募资补流、子公司担保等事项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09月10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09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段为当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段为当日9:15至15:00任意时间,会议召开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9号院3号楼创达大厦,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主持人是副董事长王焕欣女士。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如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17人,代表股份144,279,7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485%;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128,710,9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766%,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13人,代表股份15,568,7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19%。中小股东出席方面,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16人,代表股份21,928,6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94%;其中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6,359,9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75%,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413人,代表股份15,568,7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19%。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本次会议全部提案均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审议,所有提案均获通过,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股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股) | 弃权比例 | 回避股数(股) | 回避比例 | 表决结果 |
|---|---|---|---|---|---|---|---|---|---|---|---|
| 1.00 | 《关于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43968227 | 99.78% | 242602 | 0.17% | 68900 | 0.05% | 0 | 0.00% | 通过 |
| 1.00 | 《关于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21617164 | 98.58% | 242602 | 1.11% | 68900 | 0.31% | 0 | 0.00% | 通过 |
| 2.00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9229724 | 87.69% | 2627642 | 11.98% | 71300 | 0.33% | 122351063 | 84.80% | 通过 |
| 2.00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9229724 | 87.69% | 2627642 | 11.98% | 71300 | 0.33% | 0 | 0.00% | 通过 |
| 3.00 |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9212024 | 87.61% | 2650142 | 12.09% | 66500 | 0.30% | 122351063 | 84.80% | 通过 |
| 3.00 |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9212024 | 87.61% | 2650142 | 12.09% | 66500 | 0.30% | 0 | 0.00% | 通过 |
| 4.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43960332 | 99.78% | 252997 | 0.18% | 66400 | 0.05% | 0 | 0.00% | 通过 |
| 4.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21609269 | 98.54% | 252997 | 1.15% | 66400 | 0.30% | 0 | 0.00% | 通过 |
注:上述提案1.00-3.00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提案4.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股东赵鸿飞对提案2.00、3.00回避表决。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指派见证律师王鹏、李欣岩出席本次会议,出具的结论性意见显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备查文件包括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