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山飞狐》:人生不是长篇
齐鲁晚报
□李怀宇
1959年2月9日至6月18日,《雪山飞狐》在《新晚报》连载。由于同年5月20日金庸创办《明报》,《雪山飞狐》很快收尾,属于篇幅较“短”的长篇小说,而且留下一个开放式的结尾。但就结构而言,《雪山飞狐》最花巧思,有“一气呵成”之感。结尾也显得“卓然不群”,比一般武侠小说大团圆的结局更为高明。
武侠小说在报纸上连载,每天写一段,很容易出现结构松散的毛病。金庸的几部长篇巨构,也难逃结构松散的“命运”。这是由报纸连载这种形式决定的,任是小说天才也无法摆脱这种“命运”。《雪山飞狐》因为篇幅较短,便于发挥,因此,成书后显然在结构上近乎“完美”。
现代小说史上有一对善于写短篇小说的好朋友:汪曾祺和林斤澜。我去访问林斤澜,谈起:“汪曾祺先生基本上写的是短篇,他认为短是小说的风格。”林斤澜说:“他自己也很坦率地讲:我就不知道长篇是什么东西。他有些看法我是比较同意的,就是人生不是长篇,人生顶多是中篇,或者是短篇。能够反映生活的,我觉得是短篇,或者是连贯的中篇。”我说:“中国似乎也没有多少长篇小说的传统。”林斤澜说:“《聊斋志异》就是。比如说,《水浒传》就是板块的结构,亚洲一个板块,美洲一个板块——武松的,宋江的,卢俊义的,李逵的,几个板块结合在一起,最集中的、最直接的是表现在武松的故事上。”
以林斤澜的观点来看金庸小说的结构,则金庸的长篇小说在某种意义上继承了《水浒传》的传统。如果从传播的媒介来看,《水浒传》之于说书人的每日说书,武侠小说之于报纸上的每日连载,恰也相近。因此,结构上的相近,也是“命定”的。
《雪山飞狐》讲故事的方式,是“一日讲完百年事”。金庸自顾所来径,以为《雪山飞狐》传承了中国古典小说以及《天方夜谭》《十日谈》的讲故事之妙。但由于现代社会电影的影响太大,许多人都认为《雪山飞狐》模仿了电影《罗生门》的讲故事方式。甚至连古龙也说:“武侠小说有一点不易为人公认,甚至武侠小说的作者也鲜少意识到的,那就是武侠小说可以融合各种小说类型及小说写作技巧。譬如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就极富历史背景,这点甚至不让别的杰出的历史小说专美。在《雪山飞狐》这部小说里,金庸用了‘罗生门’式以及其他方式的推理小说技巧,也突出于一般的推理小说。”
金庸似感无奈,不得不在后记中作了颇长的说明。金庸的言下之意:电影《罗生门》我是看过的,但我的《雪山飞狐》不是模仿《罗生门》,我取法乎上,模仿的是《天方夜谭》等古典名著。
模仿前人小说的方式,也可以说是武侠小说的传统。古龙坦承:“每个人在写作时,都难免会受到别人影响的,‘天下文章一大抄’,这句话虽然说得有点过火,却也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一个作家的创造力固然可贵,但联想力、模仿力,也同样重要。我自己在开始写武侠小说时,就几乎是在拼合、模仿金庸先生,写了十年后,在写《名剑风流》《绝代双骄》时,还是在模仿金庸先生。”
武侠小说常有读者喜欢看的两个套路:秘笈与宝藏。《雪山飞狐》中就包含了这两个套路。想把套路写得不俗,就要花心思,还要“自圆其说”。《雪山飞狐》中的宝藏,竟然藏在闯军从未到过的辽东长白山一带,而李自成恰是败于从辽东而来的清军之手。当年山海关一带是军事要地,如何将大量财宝运出关外?这藏宝之地合理吗?针对读者的疑问,金庸只能借由平阿四之口来“自圆其说”:“闯王破了北京之后,明朝的皇亲国戚、大臣大将尽数投降。这些人无不家资豪富,闯王部下的将领逼他们献出金银珠宝赎命。数日之间,财宝山积,哪里数得清了?后来闯王退出北京,派了亲信将领,押着财宝去藏在一个极隐僻的所在,以便将来卷土重来之时作为军饷。闯王聪明智慧,精通兵法,对亲信说道:‘孙子兵法有云:“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敌人最料不到的地方,是最安全的地方。’他深入险地,竟将财宝去藏在满清人的根本腹地,满清要探寻闯王的遗藏,只能到山西、陕北去找,无论如何想不到是在自己女真人的老家……”这一番说法,读者可自行辨之。
平阿四这个角色,金庸在书中充分运用了“人道主义”的写法:“你称我平爷,可不敢当。我这一生之中,只有称别人做爷的份儿,可没福气受人家这么称呼。苗姑娘,当年胡大爷给我银子,救了我一家三口性命,我自是感激万分。可是有一件事我是同样的感激。你道是什么事?人人叫我癞痢头阿四,轻我贱我,胡大爷却叫我‘小兄弟’,一定要我叫他大哥。我平阿四向来给人呼来喝去,胡大爷却跟我说,世人并没高低,在老天爷眼中看来,人人都是一般。我听了这番话,就似一个盲了十几年眼的瞎子,忽然间见到了光明。我遇到胡大爷只不过一天,心中就将他当作了亲人,敬他爱他,便如是我亲生爹娘一般。”
而认为“众生平等”的胡一刀夫妇,在书中并没有正面出场,却是豪气干云。更妙的是,金庸没有将胡一刀神化,写得有血有肉,尤其是借宝树之口写到胡一刀的哭泣。在金庸的小说中,胡一刀夫妇是光彩照人的良配,让人“只羡鸳鸯不羡仙”。难怪苗人凤一生都在羡慕胡一刀。
胡一刀“宝藏诚可贵,爱情价更高”的故事,在书中借由他儿子胡斐之口说出:“我爹爹进了藏宝之洞,见到田归农的父亲与你祖父死在洞中,正想发掘藏宝,哪知我妈跟着来了。我妈的本事要比杜庄主高得多。我爹连日在左近出没,她早瞧出了端倪。她跟进宝洞,和我爹动起手来。两人不打不成相识,互相钦慕,我爹就开言提出求亲。我妈说道,她自幼受表哥杜希孟抚养,若让我爹取去藏宝,那便对表哥不起,问我爹要她还是要宝藏,两者只能得一。我爹哈哈大笑,说道:‘就是十万个宝藏,也及不上我妈。’他提笔写了一篇文字,记述此事,封在洞内,好令后人发现宝藏之时,知道世上最宝贵之物,乃是两心相悦的真正情爱,决非价值连城的宝藏。我见到这篇遗文,才知当时详情。”
书中的胡一刀,用墨不多,但英气跃然纸上。胡斐虽然正面出场,风采却远不及他爹。所以,金庸在《飞狐外传》的后记中说:“《雪山飞狐》的真正主角,其实是胡一刀。胡斐的性格在《雪山飞狐》中十分单薄,到了本书中才渐渐成形。”而胡斐和苗若兰的爱情,在书中的描写,也是在胡一刀夫妇的“倒影”里。
在《雪山飞狐》中,金庸另有一段富有诗意的爱情描写:“两人心中柔和,古人咏叹深情蜜意的诗句,忽地一句句涌向口边。胡斐不自禁低声说道:‘宜言饮酒,与子偕老。’苗若兰仰起头来,望着他眼睛,轻轻地道:‘琴瑟在御,莫不静好。’这是《诗经》中一对夫妇的对答之词,情意绵绵,温馨无限。”这一段当然写得很美,我初读时却以为并不贴合胡斐这一人物:胡斐自幼父母双亡,成长路上并没有接受过多少正规的文化教育,其文化程度不一定和苗若兰“般配”。换句话说,胡斐豪情侠气,苗若兰知书达理,看上去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最终走在一起,这种文化差距的“互补”,也算是一种别致的“般配”。可是金庸非要让胡斐也“知书达理”,以配合苗若兰的气质,达到文化层面的“和谐”。
后来重读《雪山飞狐》时,才发现金庸早就埋下伏笔,为胡斐的文化修养作了“自圆其说”:“胡斐少年时多历苦难,专心练武,没读过多少书,后来两个红颜知己一出家为尼,另一为救他而丧生,他伤心失意之余,只觉平生武功,带给自己的尽为忧伤愁苦,人生于世,到底该做何事,苦思无得,求师不遇,便只有向书本中探索数年来折节读书,虽非饱学,却也颇通诗书……”仔细琢磨,这一段当然是金庸后来修订时增加的,因为胡斐的“两个红颜知己”是在《飞狐外传》中才写到的。所以,金庸2003年6月在《雪山飞狐》后记中说:“《雪山飞狐》与《飞狐外传》虽有关连,然而是两部各自独立的小说,所以内容并不强求一致。按理说,胡斐在遇到苗若兰时,必定会想到袁紫衣和程灵素。但单就《雪山飞狐》这部小说本身而言,似乎不必让另一部小说的角色出现,即使只是在胡斐心中出现。事实上,《雪山飞狐》撰作在先,当时作者心中,也从来没有袁紫衣和程灵素那两个人物。”如此说来,则新修版为胡斐的文化修养所作的“自圆其说”,圆与不圆,读者自辨。
在金庸小说中,我偏爱《雪山飞狐》的结尾。想必金庸自己也觉得是神来之笔,他在后记的开头就说:“《雪山飞狐》的结束是一个悬疑,没有肯定的结局。到底胡斐这一刀劈下去呢还是不劈,让读者自行构想。这部小说于1959年发表,十多年来,曾有好几位朋友和许多不相识的读者希望我写个肯定的结尾。仔细想过之后,觉得还是保留原状的好,让读者们多一些想象的余地。有余不尽和适当的含蓄,也是一种趣味。在我自己心中,曾想过七八种不同的结局,有时想想各种不同结局,那也是一项享受。”
这“一种趣味”、“一项享受”,似也宜乎金庸修改小说时的心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