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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城商行同日股东会:甘肃银行3倍净利分红全票通过,徽商银行高分红临时提案被否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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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在6月30日召开年度股东会,同样因2025年度分红方案受到关注,徽商银行(03698.HK)和甘肃银行(02139.HK)呈现出的却是两种相反方向的分红争议:甘肃银行因拟派现金股息约为当年归母净利润的3倍受到关注,徽商银行则因部分股东要求进一步提高分红比例而引发分歧。

从表决结果看,两家银行董事会提出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最终均获股东会通过。其中,甘肃银行分红方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全票通过;徽商银行原分红方案虽获通过,但遭遇超过25%的反对票,由“中静系”股东提出的更高分红临时提案未获通过。

这使得两家银行的同日股东会,呈现出的不只是两个利润分配方案的表决结果,也呈现出区域银行分红政策中的不同侧面:在盈利增长承压的背景下,较高现金分红如何与资本留存、风险抵补相协调;在盈利能力和资本水平相对较强的情况下,分红比例又如何回应股东回报诉求。

甘肃银行约为当年归母净利润3倍的分红方案获全票通过

6月30日晚间,甘肃银行发布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果公告显示,该行年度股东会各项议案已获正式通过。其中,审议及批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获得约129.26亿股赞成,占出席年度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

根据甘肃银行公告,该行将于2026年8月28日派付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现金股息,每10股派人民币1.18元(含税)。此前甘肃银行披露的2025年利润及分配方案显示,该行董事会建议合计派发股息约17.78亿元。

这一分红方案此前已引发市场关注。甘肃银行2025年年报显示,该行2025年实现归母净利润5.88亿元,同比增长约1%。以此估算,甘肃银行2025年度拟分红总额约为当年归母净利润的302%。

这意味着,甘肃银行此次分红并非主要依赖当期利润覆盖,而是更多基于此前留存收益安排分配。截至2025年末,甘肃银行合并口径下的保留盈利为52.21亿元、总权益约343.75亿元。此次约17.78亿元的分红派息,约相当于其2025年末保留盈利的34.1%、总权益的5.2%。

从经营情况看,甘肃银行此次远超当年利润规模的分红,发生在该行盈利增长有限、息差承压、风险成本仍处高位的背景下。2025年,甘肃银行实现营业收入54.21亿元,同比下降9.0%;净利息收入同比下降4.8%;净息差从1.18%降至1.09%;成本收入比由38.2%升至41.60%。资产质量方面,截至2025年末,甘肃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43.23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93%,拨备覆盖率为130.83%,同比下降3.22个百分点。

截至2025年末,甘肃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07%,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2.07%,资本充足率为12.07%,均满足监管要求。

徽商银行原分红方案获通过,高分红临时提案被否

与甘肃银行分红方案全票通过不同,徽商银行围绕2025年度分红方案的股东分歧更为明显。

徽商银行6月3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该行已于当日上午9时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年度股东会。根据投票结果,审议批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获得约80.56亿股赞成,占出席年度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的约74.03%;反对票约为28.24亿股,占比约25.95%;弃权票为153.1万股,占比约0.014%。该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根据徽商银行公告,该行将于2026年8月21日派付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现金股息,每10股派人民币2.5元(含税)。

不过,由中静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静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及Wealth Honest Limited共同提出的《关于徽商银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未获通过。

上述“中静系”股东此前提出,建议以徽商银行2025年末普通股总股份数约138.9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3.41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约47.34亿元,占徽商银行集团本部2025年度净利润157.80亿元的30%。

从表决结果看,上述补充普通决议案获得约28.61亿股赞成,占比约26.29%;反对票约54.63亿股,占比约50.20%;弃权票约25.58亿股,占比约23.51%。因未能获得出席年度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赞成,该议案未获通过。

“中静系”股东在提案说明中称,徽商银行2025年度经营业绩继续稳中向好,资产规模、盈利能力稳健增长,资产质量与风险抵御能力同步稳固,各级资本充足率均满足监管要求并保有充分缓冲空间,具备向全体股东提供与行业地位相称的合理现金回报的条件。

“中静系”股东还称,徽商银行原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比例为22%,同比只提高2个百分点;在其统计的全部57家A股和H股上市银行中,徽商银行宣告的2025年度现金分红比例排名仅为46。“中静系”股东认为,徽商银行应将2025年度现金分红比例提升至30%,以响应政策引导方向、改善资本市场表现,并服务于该行A股IPO推进。

徽商银行在补充通函中提示,上述临时提案及提案说明由提案股东提供,不代表该行意见、观点或立场。

表决数据也显示,徽商银行围绕分红比例的分歧已有较高可见度。该行董事会原利润分配方案虽获通过,但反对票占比超过25%;“中静系”临时提案虽未获通过,但赞成票占比超过26%、弃权票占比超过23%。相比甘肃银行分红方案获全票通过,徽商银行的分红争议更多体现为股东之间、股东与董事会之间对利润留存和现金回报安排的不同判断。

两家银行股东态度的差异,也可从股权结构和股东诉求中观察。甘肃银行此次分红方案在股东会层面未遭遇公开表决阻力,而其股权结构中地方国资股东占比较高。截至2025年末,甘肃地方国资股东合计持有甘肃银行约63.30%股份,对应可获得分红约11.26亿元,占此次分红总额近三分之二。徽商银行的分歧则更多来自“中静系”股东对分红比例、资本市场表现和A股上市进程的持续诉求。

区域银行分红如何平衡股东回报与稳健经营

对于银行而言,分红政策并不只是年度利润分配事项。银行经营具有高杠杆和强资本约束特征,利润分配既关系股东回报,也关系资本留存、风险抵补和未来信贷投放能力。尤其是区域银行,其资产端与地方经济、产业结构和区域信用环境联系更紧密,在息差收窄、盈利增长承压和部分区域信用风险仍待消化的环境下,分红方案往往需要在投资者回报与稳健经营之间取得平衡。

近年来,随着监管部门持续引导上市公司增强现金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银行分红也越来越成为资本市场评价其股东回报意愿、资本管理能力和公司治理水平的重要指标。对于长期破净、港股估值承压的银行股而言,稳定、可预期的现金分红,有助于改善投资者回报预期;但对于资本内生补充能力受盈利约束的银行而言,过高比例分红也可能压缩利润留存和风险缓冲空间。

因此,甘肃银行和徽商银行并非简单对应“高分红”与“低分红”两类标签。两家银行的分红争议分别指向区域银行利润分配中的不同约束:甘肃银行一侧,是高额现金分红与资本留存、风险抵补之间的关系;徽商银行一侧,则是利润留存、股东回报与资本市场预期之间的关系。

对区域银行来说,分红率本身并不是判断治理优劣的唯一尺度。分红方案是否合理,还要放在盈利可持续性、历史留存收益、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拨备水平、外源性资本补充渠道以及分红政策稳定性等因素中观察。

甘肃银行与徽商银行的同日股东会,折射出区域银行在多重约束下的不同分红取向:一家以远超当年净利润的现金分红强化股东回报,另一家则在部分股东要求提高分红比例的背景下维持董事会原方案。两类分红案例背后,仍是区域银行在稳健经营、资本留存、股东回报和市场预期之间的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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