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司沪上试水 养老服务信托试点18单落地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上海金融监管局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创新开展养老服务信托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聚焦人身监护、财产管理、养老服务等老年及备老群体的现实需求,构建“意定监护+养老服务信托+养老服务机构”全链条养老服务生态。
截至目前,上海辖内养老服务信托试点已成功落地18单案例,上海信托、建元信托、华宝信托相继试水,覆盖多场景养老需求。专家表示,上海相关试点的落地,打破传统信托高门槛壁垒,推动行业走向普惠化、多样化。但当前应用层面存在配套措施不足、养老信托生态体系待完善等问题。
三家公司试水 18单案例落地
记者了解到,上海信托是首个打通意定支付渠道的养老服务信托落地机构,已顺利完成信托账户向养老社区的费用直接支付与入账,实现了养老资金从受托管理到服务消费的全流程闭环。
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街道的张老伯,是失能老伴和患精神残疾儿子的唯一监护人。如今已81岁高龄的他,最担心自己一旦失能或离世,妻儿无人照料、积蓄无法保障余生。今年4月,黄浦区民政局联合律所、公证机构及上海信托,帮助张老伯完成了国内首例面向特殊家庭的“意定监护+特殊需要信托”全流程保障方案,实现了“监护人管人、信托管钱、公证与居委会共同监察”的职能分工。
另外,作为首批吃“螃蟹”者,建元信托为三位高龄无子女老人落地了定制化养老服务信托方案,兼顾资产管理、人身照料、医疗决策、遗产管理、身后事务安排等全生命周期需求。其方案采用“指令权人+监察人”协同机制,委托人失能失智后,由预设的指令权人继续发出支付指令,避免了监护人纠纷、履职空缺导致的养老支付中断风险,可直付家政、医疗、康养等第三方服务费用。
本次试点最大的突破之一,是打破传统信托行业的高门槛壁垒,推动养老服务信托走向普惠化。华宝信托推出“喜乐安康”系列特殊需要养老服务信托,最低设立门槛仅5万元,面向普通老年家庭开放。
据悉,该产品精准适配独居老人突发疾病救治、日常养老费用支付两大核心场景,设置“双重指令权+应急支付绿色通道”,做到了专款专用、全程可追溯,目前已完成独居老人首单试点落地。
随着上海信托、建元信托、华宝信托各具特色试点项目的实施,养老服务信托创新试点在沪呈现全面铺开态势。截至目前,上海已成功落地18单试点案例。其养老场景涵盖:高龄无子女老人的人身照护与监护需求、子女长期居住海外的独居老人意定监护与财产安排需求、备老人群的临时监护需求、“老养残”与自闭症等特殊群体的长期照护需求,以及“生前养老+身后慈善”的公益慈善需求。
“自试点通知发布以来,全行业累计受理养老服务信托相关咨询约300件,在2026上海国际养老、辅具及康复医疗博览会(老博会)期间接待深度客户咨询约250人次,市场认知度快速提升。”上海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协同民政、人行等部门持续深化养老服务信托创新试点,不断完善制度设计、拓展服务场景,为全国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积累上海经验。
为全国统一监管规则提供样本
所谓“养老服务信托”,是指信托机构依据信托法律关系,接受老年或备老群体委托,以满足委托人养老需求为主要目的,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并提供与养老相关的财产及支付管理、服务对接、权益保障等综合性服务的信托安排。
记者了解到,此次上海方案呈现多处创新。首先,实现“管人”“管财”分离。上海在全国率先构建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体系,信托机制的引入,实现了人身监护与财产管理权责分离,从机制上守住财产安全底线。其次,创新“意定支付”功能,提供全场景、全资产类别的养老服务信托体系。在老年人失能失智或突发疾病情形下,信托公司可根据信托合同约定,按老年人指定的“信托财产意定管理人”指令履行医疗、护理、养老等费用支付职能,确保突发情形下的财产安全和可持续支付。另外,深化了养老金融内涵。民政部门将搭建养老服务平台,遴选优质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通过养老服务信托,可以选择养老服务平台提供的各类“产品”,享受量身定做的差异化养老金融服务。
“上海这次搭建的‘意定监护+养老服务信托+养老服务机构’全链条模式,是目前国内养老信托最完整的制度设计。”业内人士表示,此前的养老信托大多是高净值人群的专属,本质还是财富管理的延伸;这次直接把人身监护决策、财产托管支付、实体养老服务三者的边界划清了,还配套了普惠型的“沪养保”产品,客群直接从中高净值下沉到普通家庭。这种模式一旦在上海跑通,具备极强的全国复制潜力,很可能彻底改变养老信托“小众业务”的定位。
用益金融信托研究院研究员喻智表示,上海试点在制度层面首次创设意定监护、信托财产意定管理人、意定支付三大配套机制,打破传统养老“人身照料、财产管控权责合一”的固有弊端,确立“人钱分离”标准化范式,形成 “民政管人、信托管财、机构管服务、监察人全程监督”的制衡闭环,为全国统一监管规则提供制度样本。
养老信托生态体系仍需完善
在上海信托战略发展总部负责人付宇翔看来,养老服务信托的独特性和唯一性在于信托不是单一的理财产品,而是一个综合服务体系;是聚焦养老场景和养老综合服务需求,以信托架构为载体,以资产服务信托为主要形态,构建包括多元财产装入、法定财产隔离、身前身后财产管理安排、养老服务生态圈构建和资金转付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
“下一步需要解决业务模式和商业模式等方面的问题。”付宇翔解释,信托公司传统上以“卖产品”为业务模式,设计产品,进行营销推动。养老服务信托是一种以客群深度经营的新业务形态,未来需要对产品和服务模式进行持续迭代升级,这对信托公司的展业思维、管理模式、组织架构和考核激励都带来新的挑战,同时也得考量社会功能性、战略价值型和商业模式可持续性之间的动态平衡。
受访专家们普遍认为,当前我国养老信托生态体系仍需完善。就《通知》而言,目前试点文件尚未厘清管理人、监护人、信托监察人三方意见冲突时的处置规则,各类主体权限边界仍有待后续细则进一步完善。另外,当前试点政策仍存在配套短板,暂未明确不动产置入、退出信托环节的涉税规则,高额税费依旧是不动产养老信托规模化落地的主要阻碍。
“对于满足养老等特殊社会需求的信托,应区别于普通商业交易,给予合理的税收支持。”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税法顾问高慧云律师建议,在养老信托设立环节,参照赠与规则征税并降低住宅契税负担;在养老信托运营环节,对于住宅,建议参照个人持有住宅的税制规则税;在养老信托终止分配环节,建议参照继承规则征税。为鼓励养老财产规划,建议明确个人为养老目的将住宅置入信托,可比照个人购买住房的优惠税率征收契税,将税率从3%降至1%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