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远股份股东会高票通过注册资本变更及董监高责任险购买议案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6月25日,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920018,证券简称:宏远股份)发布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会议于6月24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购买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两项重要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绪清先生主持。会议出席人数及股权代表性符合法定要求,出席和授权出席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5,424,4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896%。其中,4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持有表决权股份34,042,2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658%。公司9名在任董事全部出席,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议案审议结果
| 议案内容 | 同意股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股) | 弃权股数(股) |
|---|---|---|---|---|
|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 105,424,431 | 100% | 0 | 0 |
| 购买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 | 5,364,211 | 100% | 0 | 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显示,105,424,431股同意,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或弃权票,顺利获得通过。公告未披露注册资本变更的具体金额及原因,但表示将据此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该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包括杨绪清、杨立山、杨丽娜等自然人股东及沈阳宏远永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沈阳宏远日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剔除关联股东持股后,参与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为5,364,211股,同意比例100%。此举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防控体系,保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其勤勉尽责履行职责。
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程明明、张晓武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宏远股份表示,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登记手续,并推进董监高责任险的采购工作。上述事项的落地有望为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及风险防范提供有力支持。